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办公室组织专家前往浙江和江苏省对基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6-04-12

 

 

江苏彩虹工作组进行督导现场


  与浙江省和宁波市卫生计生、疾控中心和社会组织代表进行座谈

 

为了解和促进2015年基金项目执行情况,并做好下一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准备工作,根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简称艾防基金)工作计划的要求,基金办于2016328-31日,组织专家组对浙江和江苏两省2015年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针对社会组织在项目申请、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本次督导由艾防基金咨询委员会沈洁主任带队,成员包括咨询委员会社会组织代表王晓东先生、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室胡翼云主任、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盖茨项目主管刘鹏、以及基金办的项目和财务工作人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疾控中心及社会组织代表座谈,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现场访谈等方式,了解了当地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项目和财务的执行进展、目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等。

本次调研在浙江省走访了浙江省疾控中心、宁波市疾控中心、宁波蓝天工作组和宁波如同之家。在江苏省走访了江苏省疾控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会、苏州市疾控中心、江苏彩虹志愿者工作组、苏州七彩阳光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和江苏你我青少年健康服务中心。通过本次督导和调研发现两个省都十分重视艾防基金工作,各级政府积极投入配套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并且能够结合当地的防治需要,将地方配套投入与基金工作进行整合。艾防积极启动后都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确定了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通过省级到县级层层发动的方式,动员社会组织申请基金项目,在项目申请书撰写、逐级审核提交、省级审核汇总等过程中,边发现问题边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了申请工作进展顺利。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艾防基金的积极性不高,不认可应该承担财务管理和监管职能。基层的监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活动和经费执行率存在潜在风险,项目管理培训和监督与评估缺乏相应的经费支持。培育基地积极性普遍不高,一些疾控中心作为托管机构联合的社会组织在活动执行后经费未能及时报账。

第一季度各干预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但经费执行率普遍偏低。疾控中心和预防医学会作为培育基地能积极督促联合申请的社会组织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活动,并帮助社会组织托管经费、督促其及时报账。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艾防基金工作,与疾控中心合作良好,项目活动痕迹资料完整。但也存在社会组织对项目活动要求理解不足、项目管理和执行能力不足、项目活动和实施方案不一致、活动内容和资金使用一致性不匹配、以及项目资料的逻辑性和完整性有待于提高等问题。

基金办在本次督导和调研结束后将与专家认真总结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和相关省份积极沟后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加以反馈。同时将共性问题及建议的解决办法和可借鉴的经验分享给其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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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预防医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pma.org.cn/zhyfyxh/xhdt/201604/96d9e553a2b74fb6abfd5106b5e2bb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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