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二批试点评价机构名单延长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5-14

来源:中国标准化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中国标准化协会自2019年6月启动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以来,本着“严申请、监过程、核材料、重实效、创品牌”的原则扎实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先后出台标良咨询帮扶、评价工作指引和继续公开征集试点评价机构等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标良工作,标良办公室近期开展了宣传推广、准则平台完善、申请机构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公布第二批试点评价机构

经过初步筛选、材料审查及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二批共13家试点评价机构,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


二、出台2020版评价工作准则

结合试点期间评价工作实践,对2019年发布的评价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2020版(见附件2,中国标协[2019] 275号文中附件2废止)。


三、继续开展换证工作

对已获得标良证书企业的换证问题进行了细化补充,详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选择评价机构申请换证。


四、延长试点评价期

根据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试点评价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继续免收评价机构技术服务费及证书费。试点评价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遵循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合理确定评价服务费用,并与被评价对象签订评价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标良评价服务。


五、相关要求

请第二批获得试点评价机构资格的机构在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标良服务平台(www.gspchina.org.cn)完成注册,如到期未能完成注册视同放弃。各注册试点评价机构应按照2020版评价准则开展评价活动,严把评价质量关,共同开创GSP权威品牌。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良办公室

联系人:高  璐   王  喆

电 话:010-68488741/68487756

电子邮箱:gl@china-cas.org

     wz@china-cas.org

 

附件:

  1.第二批试点评价机构名单;

  2.《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CAS/GSP 001-2020);

  3.换证工作流程及要求。

来源:CHINA-CAS 中国标准化协会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Mzc0OTIzOA==&mid=2247485912&idx=1&sn=17ed7b62d88bb286597c3a8a0a9a5649&chksm=e8183cc1df6fb5d79af92f636ff55e17f8bd049e5c1ca3af97fa8eabd9bedc701ad56accd1dd#rd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

北京市 中国标准化协会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