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工作者之家
  • 科技资讯
  • 全面解读和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湿地公园规范建设和湿地修复技术培训班”在京举办(1)

全面解读和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湿地公园规范建设和湿地修复技术培训班”在京举办(1)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8-28

8月26日,中国绿发会代表参加了在京举办的“湿地公园规范建设和湿地修复技术培训班”。本次培训是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首都师范大学和湿地国际组织共同举办的,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通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参加这次培训的学员一共有来自全国一百多名从事湿地保护的人员,会议室座无虚席。今天是培训的第一天,上午数名专家详细解说了湿地修复技术,并且辅以丰富的案例分析,围绕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等主题来进行,可以说是上接大政、脚踏实地。


微信图片_20170828090601.png

(8月26日,“湿地公园规范建设和湿地修复技术培训班”在京举办。摄影:中国绿发会) 

 开幕式上,湿地国际中国办公室的吕咏副研究员代表陈克林研究院主持,介绍了出席的领导和嘉宾,以及这次培训举办的背景和宗旨。首师大校长致欢迎词。

第一场精彩课程,来自国家林业局的鲍达明总工程师,主题为“全面解读和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这是笔者认为今天收获最大的一场讲座,也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全面学习、梳理我国湿地保护历程和政策文件的课程。因此记得较为详细,分享如下。

鲍达明总工程师详细介绍了我国湿地保护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果和成绩,并且详细介绍了湿地修复的政策。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关于解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以及对于湿地保护在中国的发展的历程的介绍。


微信图片_20170828090604.png

(鲍达明总工程师详细介绍了我国湿地保护的发展历程。摄影:中国绿发会Linda) 

他说,在2000年的时候,全国做湿地保护的人还很少,但到了现在已经达到5万人。这个事业可以说是蒸蒸日上。从湿地保护发展的历史来看,中国1992年加入《国际重要湿地特别是水禽栖息地公约》(RAMSAR)公约,一些部门的人与国家林业局在这点上(因为这个公约名称中有“水禽”)有分歧。实际上,国际湿地公约从它的第八次缔约方大会之后,该公约关于湿地的概念、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概念,经历了一个延伸的过程。最初的名称虽然是《国际重要湿地特别是水禽栖息地公约》,但是目前该公约70%-80%的决议已经不再把关注水禽栖息地的保护作为最重要或唯一的目的,而更多的是关注湿地的功能。比如它有一些决议,关注的是湿地与气候,等等。

所以说,《国际湿地公约》的关注点经历了一个演变。1992-2000是中国湿地保护的一个起步阶段。他介绍了1992年中国加入该公约,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1995年启动了全国第一次湿地调查,摸清家底。

第二个阶段,2000-2007年。是中国湿地保护的腾飞阶段。因为2000年国务院17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根据这个计划,将用5年时间遏制由人类活动导致的天然湿地下降的趋势,初步建立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管理秩序,开展湿地恢复的试验性工作。从2006年至2020年,将逐步恢复退化或丧失的湿地,提高对国家重要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使我国的天然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鲍达明总工特别提到,这个发布的过程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他当时在国家林业局保护处,亲眼见证了这一艰难历程。国家林业局现任局长张建龙先生,在当时亲手起草了这个文件,可以说一个字、一个字都是他反复斟酌过的,他在湿地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个文件是中国湿地保护的里程碑文件。它的另外一个重要意义是,明确了“国家重要湿地”这个重要概念,明确了9条标准。

后来,2009、2011分别发布了两个国标。2009年,中国发布《湿地分类》国家标准(GB/T 24708-2009),2011年又发布了《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GB/T 26535-2011)的国家标准。

鲍总工程师说,可以说,从2007-现在,是中国湿地发展的大阶段。我们在这个时代,应该深感荣幸。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习总书记尤其重视,十八大宣示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大以后的若干文件,在座各位都非常清楚,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都把“湿地”作为了重要内容。第一个文件有9处提到,第二个有8处提到。这是很了不起的。

接着鲍先生首先介绍了中国的湿地状况。1995-2003年的第一次湿地调查时,他中间有4年参与了全国自然湿地调查,他回顾了当时非常不容易的过程。那次在全国16个省用遥感做了调查,另外15个省,用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1995年全国湿地调查的结果:全国湿地类型有5大类、28个类型,湿地总面积3848.55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湿地)。其中,自然湿地共3620.0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77%。

可以说,第一次实地调查为未来的湿地保护奠定了重要基础。他用三江平原、洞庭湖为例,用两次调查的数据来说明湿地破坏的严重情况。正是湿地调查的数据,使得对比成为可能。用数字说话才有说服力。

接下来他介绍了国家林业局于2009-2013年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第二次湿地调查,全国22000人参加了。今天在座各位不少参与了那次调查。较之前次,这一次技术完备得多,全部用遥感的方法进行。湿地因为不是一种独立的土地类型,都是以其他方式登记的,所以这次调查的重要意义之一,是27.62万块湿地斑块的经纬度都摸清楚了;把技术规则搞清楚了;而且培养了22000人,他们既是技术人员,也是湿地保护的宣传者。

他以“湿地植物”这个概念的定义为例,把8400种变成4220种,明确了中国湿地植物的名录,而且可供未来再次调查参照。


微信图片_20170828090608.png

(本次培训班座无虚席。摄影:中国绿发会Linda)


鲍总工程师接下来介绍了中国湿地保护规划。他介绍了四个规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以及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实施规划。

据他回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这个文件的出台,这个过程是一个很难的协调过程。的出台的艰难过程。作为中国今后30年的指导性文件。

2006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2012年十二五实施规划(中央投入70亿)。2016年,十三五实施规划(规划177亿)。每一次,投资都大规模增长,他鼓励在座的来自国家湿地公园的同志将来也可以考虑申请有关的财政支持。


微信图片_20170828090611.png

(上图:cms执行秘书长到访中国绿发会。我了解到《国际湿地公约》,是来自联合国《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执行秘书长钱伯斯博士关于国际上 有关生物多样性几大公约的介绍。当时颇为不解:为何国际湿地公约的全称中含有“水禽”?今天这场培训解答了我当初的心里的疑问。)


鲍总工程师介绍的第三个部分,是湿地保护与修复。2016年,当时国家林业局的任务之一是牵头湿地保护制度的方案。2016年3月,体制改革方案里面一句话,关于“全面保护湿地”,“湿地保护制度”。然后,湿地办紧锣密鼓,马上组织开会,国家林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成立工作机制,去各地开展调查。此事终于在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同意了这个制度方案。然后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第89号文件)出台。

他强调了目标设定。当时大家在想,应该起草一种什么样的湿地保护制度方案?回首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但因为当时历史条件下,只能写成一个倡导性、非强调性、抢救性保护的文件。回头来看,意义仍然重大。所以才有了今天全国这么多湿地保护区。

2017年2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出台,生态保护的主线,以不受破坏为目标。当时考虑了 5个方面:分级管理、目标责任、监管、工程等等,但是核心内容,在定目标上,首先是要服务于全国8亿亩湿地不能减少;然后是湿地保护、新增湿地、等等。第一个重要制度是分级管理,按照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三类来分级管理。在座各位,你们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湿地保护区,至少要进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按照2011年标准,再把符合省级重要湿地的抽出来,再形成新的国家级重要湿地。已经有10个省发布了重要湿地。前两周发布了一个紧急通知:最基本的要求要满足:

再者,关于红线。各级管理者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有的保护区不希望被划入红线。2月份出来了一个文件,《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6月份出台了另外一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都是重要的政策文件。他以北京为例来说明。他强调,全国红线只有一条:把森林、湿地、荒漠都整合到一起。所以,将来不再有“湿地保护红线”这个概念。举例:京津冀的生态红线,今年要求完成。并且针对省级、地方的湿地未来规划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讲的第三点是关于考核。89号文件中有规定,即将来奖励、惩罚都需要有依据。湿地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中的考核比重是比较重的。

(说明:1. 未完待续;2.本文是现场速记稿,未经讲师核实。错误之处请见谅!)

文/Linda  核/Shuya  责编/小梁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852.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