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开始,快看申报指引→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6-11

来源:广东省质量协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创新函〔2020〕5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制造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定位、领域范围、培育建设等要求,重点围绕当前提出的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申报。其中珠三角地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可适当放宽。



材料要求

(一)填写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牵头单位应参照《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2)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情况,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组建资金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数量,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包括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


(二)对已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创新中心,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产业技术联盟备案证明等)。


(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

请符合建设条件的牵头单位根据时间安排,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至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经审核的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一式一份电子版)及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我厅(创新处)。


附件

1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2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

3

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林倩

020-83133219

附件2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建设环节,结合《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指引。

背景

广东作为国内制造大省和有全球影响力的制造基地,同时也面临制造业大而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严峻挑战,其根本在于创新能力不强。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积极借鉴产业领域出色经验,以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为途径,打通技术、组织、商业、资本之间的分割与壁垒,整合重组各类创新资源和主体,推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构建能够承担从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的新型制造业创新平台。

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与原则

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为手段,汇聚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资源及优势,突出协同配合,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我省制造业竞争能力。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技术创新和社会资本相结合、资源整合与人才发展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攻克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瓶颈,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积累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发展的新动力,为推动广东制造由大变强提供战略支撑。

(二)定位与功能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省级创新平台的一种形式,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这种新型创新载体具有以下特征与功能:


一是整合制造业创新资源。在发展重点领域部署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集聚整合包括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工程数据、知识产权、科技文献,以及人才、技术、标准、服务、信息、资本等在内的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


二是加强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面向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及转化扩散,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屏障,支撑产业发展;面向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通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产业化链条,形成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机制。通过孵化企业、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将创新成果快速引入生产系统和市场,加快创新成果大规模商用进程。


四是提供制造业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技术委托研发、试验检测、认证计量、标准研制和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人员培训、市场信息服务、企业孵化、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等公共服务。


五是加强制造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制造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企业家精神培养,集聚开展高水平领军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建设及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建设人才培训服务体系,为制造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


六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跟踪国际发展前沿,通过项目合作、高水平技术和团队引进、联合研发、联合共建等形式,促进行业共性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发展。探索国际创新合作新模式。

(三)建设方式

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的主体性和积极性,紧紧围绕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统筹考虑现有科技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依托已有产业技术联盟,或引导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尤其是转制院所,自愿选择自主结合,构建各类产业技术联盟,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探索机制和模式创新,建设创新中心。


同时,发挥省市政府各自的优势,组织协调相关创新资源,营造良好环境,大力鼓励和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四)管理和运行

创新中心以“企业法人+联盟”形式运行。


1.组织结构。根据参与成员和所在行业特征,创新中心的组织结构由参与建设的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采取企业法人形式。创新中心经营活动自主决策,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运行机制。创新中心按照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模式运行。创新中心自主决策、自我管理。


(1)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创新中心决策机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包含来自成员单位的代表、具有独立身份的产业界和科技界杰出人士,负责制定创新中心长期发展战略、决策投融资、人事、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


(2)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技术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学术界、企业界和政府委派的专家(如科技特派员)组成,负责研判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筛选确定研究方向。


3.经营机制。创新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展各类经营活动。主要的形式是:吸收集聚成员单位等各方面的创新资源和科研成果,自主开展技术研发或接受企业委托开展技术研发,将成果及时辐射给行业,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源源不断提供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创新中心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


4.协同模式。采取网络化科研模式,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成员单位的科研创新网络平台,实现多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技术创新,优势互补、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协同优势,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五)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设计、阶段实施、突出重点、政策协同的要求,逐步推进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力争创新中心建设一段时间后,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供给机制初步形成,形成比较完善的、能够支撑制造强省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在创新中心支撑下,我省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公司和产业集群,在国内甚至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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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DQMXH 广东省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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