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朔州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6-13

来源:山西省投资促进局

朔州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责任制,引导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和各市直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晋招商组[2019]1号)、《朔州市招商引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朔办字[2020]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在朔州市域内投资的法人、经济组织及自然人以现金、实物等资本投资的产业类项目。房地产项目(商业综合体为主的除外)、各级财政资金占主渠道的项目、国债资金、财政担保贷款、援助或捐赠资金(物资)的建设项目,不纳入招商引资认定范围。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招引主体。第三条 考核对象:分地域考核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行业考核包括高端陶瓷产业招商小组、新能源产业招商小组、碳基新材料产业招商小组、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小组、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小组、草牧业与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招商小组、现代服务业产业招商小组、信息化产业招商小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小组(详见朔办字[2020]4号文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产业招商小组的牵头单位负责本区域及本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第四条 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内容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引进情况和基本工作完成情况;产业招商小组考核内容为直接引进项目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包括签约项目完成率、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引进包括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商投资项目、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包括活动开展、数据录入、信息报送、招商项目包装策划、利用外资等工作。第五条 考核采用分项计算(每项得分最高不超过设定分值)、累计得分制,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本分值为150分,产业招商小组基本分值为75分。采取数据报送、数据审核、抽样调查、综合评价、公布结果等程序和方式进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最后得分=基本分值+加分项分值。第六条 朔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开展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第七条 考核计分公式及分值(一)签约项目完成率分值(≤5分)签约项目任务完成率分值=当年签约项目总投资金额/当年签约项目目标任务金额×5(二)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分值(≤30分)项目开工率分值=当年开工率/当年目标开工率(35%)×30当年开工率=当年签约并开工项目个数/当年签约项目个数(三)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分值(≤20分)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分值=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当年新开工项目目标计划总投资额×20(四)资金到位率分值(≤20分)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分值=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当年到位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目标到位资金额×15其他项目资金到位率分值=其他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当年到位资金额/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标到位资金额×5(五)引进项目分值(≤45分)1.当年新引进的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中: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任务的,计6分;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任务的,计10分;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任务的,计20分;2完成当年新引进外商投资项目任务,且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当年到位资金100万美元以上的,计5分;3.完成当年新引进落地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任务的,计4分。(六)基本工作完成分值(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分)1.年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参加活动不少于12场,完成年度计划安排计1分,每超出1场计1分,最高计3分;2.本年度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少于15场,完成年度计划安排,计1分,每超出1场计1分,最高计3分;3.按时报送招商引资相关信息、工作动态,计3分;4.及时准确将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信息录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13710”信息督办系统,计3分;5.制定本区域、本行业产业指导目录,计3分;6.制定本区域“一图八库”,计3分;7.设立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上的,计3分;8.细化“五个一”工作机制,并制定发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计5分;9.及时统计并报送本辖区外资数据信息,计2分;10.组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机构,计2分。(七)加分项:1.签约项目完成率每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加2分;2.项目开工率每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加4分;3.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每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加4分;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每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加4分;5.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每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加2分;6.引进重大项目:(1)当年新落地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业领军企业(中国上榜企业除外)且当年到位资金达1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每个项目加3分;(2)当年新落地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3)当年新落地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形成进出口实绩的,每个项目加4分;(4)超目标任务引进:1亿元以上(含本数,下同)项目,每个项目加10分;5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20分;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40分;2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60分;5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80;10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100分;7.签约任务未完成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加分事项中第2、3、4、5项不加分;8.以上同时满足多项,可累计加分。第八条 考核程序(一)考核申报。次年1月15日前,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各市直产业招商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将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相关审批文件、材料及照片报考核组,并提供相应职能部门的实证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必须是录入“13710”系统中的项目。(二)审阅资料。考核组主要检查招商引资到位资金、项目审批等相关资料、文件,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系统数据录入情况。(三)综合评价。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考核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13710”信息督办系统中自动提取数据生成的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市直产业招商小组牵头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综合考核评价并排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招商引资考核总体得分进行排名,并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分配依照《朔州市招商引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执行。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逐年进行修改完善。来源:投资朔州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转型综改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4层办公电话:0351-4675511 传真:0351-4675000网址:www.shanxiinvest.com邮编:0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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