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北京总体规划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石楠 2017-05-18

5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召开,研究讨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总规》),全会一致同意将《总规》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市委书记郭金龙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就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指导思想、主要特点、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及若干重点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提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全面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做好首都各方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握三个关系 一要牢牢把握“都”与“城”的关系。 北京的发展是首都发展,北京的规划是首都规划,最核心的就是“四个中心”。要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好“都”与“城”的关系,始终将“都”摆在首要位置,自觉从党、国家和人民需要的高度审视和把握首都工作,紧紧围绕实现“都”的功能来布局和推进“城”的发展,使落实城市战略定位、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成为城市发展最鲜明的主题和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要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与自身发展的关系。 在首都工作的同志,更要把讲大局作为一种基本的思想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政治纪律来执行。服务大局与自身发展本质上是一致的,“四个中心”抓好了,经济社会发展就自然在其中了。要自觉把服务与发展统一起来,通过建设“四个中心”带动服务业、文化产业、创新产业等发展,特别是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使北京的发展与城市战略定位更相适应、相一致、相协调。 三要牢牢把握谋划长远与狠抓当前的关系。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是长期奋斗的过程,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很多方面都没有经验可循。我们既要胸怀全局,观大势、看长远,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方位下中央对首都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首都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工作规律,努力拿出一个好规划。同时,又要立足当前和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牵好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积小胜为大胜,让人民群众一天比一天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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