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接到志愿者反映疑似非法豢养斑海豹情况,已向有关部门致函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2-25

春节期间,绿会“中华斑海豹保护地?盘锦”的田继光主任接到志愿者反映: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四季花城小区物业自2010年开始豢养斑海豹,共两只,目前其中一只已死亡。志愿者已向辽宁省有关部门报告,但是还未收到回复。

图片1.png

(小区物业饲养的斑海豹)

斑海豹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目前,尚不明确该单位是否具备驯养繁殖许可证。

消息一出便得到绿会的高度重视,准备致函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希望尽快查清此事并处理好后续问题。

图片2.png

“中华斑海豹保护地?盘锦”田继光主任曾调查发现国内一些饭店存在非法豢养斑海豹现象。对于如何救助以及后期放归大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田主任,因为长期被豢养的斑海豹,野外生存能力已经弱化,未经野化训练直接盲目放归大海将对斑海豹的生存造成威胁。田主任提出建立一个半野生状态的斑海豹救助中心的想法,可以对各地救助的斑海豹统一进行治疗和野化训练,最终实现放归大海的目的。中国绿发会将会继续关注此事,同时也将积极推动斑海豹的保护与救助。

注:以上图片由田继光主任提供

文/小六 审/小飞  编/Angel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4565.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