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合会绿色航运研讨会在京召开,绿会参加讨论并就东海漏油事件提问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2-28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但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陆源污染和海洋资源的开发活动不断影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石油作业平台和海上船舶事故导致的漏油事故也时有发生。海洋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国家海洋局过去十多年的监测表明,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维持稳定,但近岸仍有局部海域水质污染严重。

2018年2月27日,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克莱恩斯(ClientEarth)欧洲环保协会主办的国合会绿色航运研讨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大型溢油事故中的海洋环境监测、损害评估及法律响应,绿会副秘书长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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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开始由方莉(国合会助理秘书长)简要介绍了会议背景、到场嘉宾及会议目的,会议拟就大型漏油事故导致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中的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及法律响应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讨论,特别是邀请与会欧美海洋专家与中国海事专家及环境律师就快速响应海上溢油问题的最佳实践经验展开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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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研究员王震介绍了海洋环境监测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范围相关内容,以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环境室副主任崔正国分享了关于海洋溢油污染对渔业资源损害评估技术的相关内容,最后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所长曲克明向我们分享了中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现状与展望的相关内容。

随后就分享的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绿会副秘书长在研讨中首先提问发言,针对海洋溢油,绿会提起了针对康菲事件的公益诉讼,并对近期发生的“桑吉号”污染高度关注,先后向环保部、海洋局等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就此,向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王震副研究员提问,请其介绍海洋部门在溢油发生时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机制及相关情况;针对交通部设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绿会副秘书长就基金的来源、规模、使用规则及相关案例与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徐洪磊所长互动探讨;针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环境室崔正国副主任关于油污损害的鉴定评估,绿会副秘书长提问该机构是否具有司法鉴定的资质,是否可以提供社会化的司法鉴定服务。

王震副研究员回应,海洋局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但一些海洋溢油事故是应急突发事件,及时的信息公开会有困难。针对“桑吉号”事件,由于事故发生区域远,条件限制,海洋局通过记者发布会,刊发官方报道等,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徐洪磊所长介绍了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基本情况,该基金成立于2012年,目前主要由财政部管理,基金来源是由船舶货物所有人强制给付,一般为0.3元/吨,并对基金总额设了上下限。目前已有3起事故赔偿。

崔正国副主任介绍了黄海所的鉴定服务情况,但由于资质已取消,社会化服务面临困难,目前在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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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国外代表Mark Barash,Bradley M.Mart,Tommy Beaudreau分享了国外处置大型船舶溢油事件案例及经验分享,政府主导下的联动机制及进入诉讼案例的法律基础及实践操作的相关内容后,进行了圆桌讨论,中国绿发会的副秘书长提问,海洋污染对海洋生态的污染很复杂,评估损失时是评估经济价值还是评估生物损失,在一片海域中发生大片的污染,那么对于普通生物与特殊生物的赔偿是不同的,如何计算。国外代表回复,这是要看索赔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要恢复原先物种的数量,放回去这些数量的原先物种需要多少钱或者是无法放回,无法恢复那么这样对社会的损失是多少,如果只是用恢复原貌的数量计算,就不需要不在意个体物种的价钱,当然这只是提供一个思路,现在这也还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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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阶段是围绕相关技术细节进行引导性发言及圆桌讨论:王震老师讲解了关于溢油事故中的海洋环境监测及初步证据固定的内容;於方,曲克明,Mark Barash讲解了关于溢油事故中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案制定;环境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刘湘律师介绍溢油事故中的生态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法律响应及实践操作的相关内容,之后就分享内容展开了讨论。

文/达达  审/绿宣  编/Angel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4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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