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8-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科技三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科协关于加强企事业科协工作的意见》、《济南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近期,济南市科协与济南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济科协〔2018〕41 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未来三年内全市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的任务目标。

《意见》结合济南市实际全面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企事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企事业(园区)科协的主要任务、组织建设的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为推动全市各类型企事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企事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要坚持模式创新,重点在科技型企业、新经济组织建立科协,把创客之家等新型科技社团纳入科协组织体系之中,不断扩大企事业科协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在有关产业、行业或区域、大学科技园等开展科协联盟或企业科协联合会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采取单独组建和依托园区组建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辐射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园区科协组织的全覆盖。

《意见》要求,济南市科协负责推动制定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研究探索不同类型企业的科协组织体制机制,加强对企事业科协工作的业务指导。济南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国资委应配合做好企事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所属企事业(园区)建立科协组织,帮助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发挥企事业单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形成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发展的良好局面,确保在2020年完成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来源: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jnkp.cn/gongzuodongtai/14938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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