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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8-06
来源: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一是推进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二是推进各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推进各地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建设;四是推进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智慧化改造升级;五是推进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指导体系完善。 (二)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数字城管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及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的建设及升级改造。 (三)建设原则 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应遵循“统一”“便民”“继往”“开来”“融汇”“贯通”原则推进。 统一: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应按照数字城管系统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行业标准以及本导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建设,确保全省技术标准统一,平台建设规范。 便民:各地应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为出发点,以响应公众诉求、强化便民服务功能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构建智慧城管平台,结合自身条件拓展服务方式,畅通服务渠道,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实现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奠定基础。 继往: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在应用系统、数据资源、设施设备、办公场地等方面应充分考虑实效性、适应性和兼容性,充分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开来: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在选择技术架构和技术路线时应充分考虑弹性架构,能够兼容未来一定时期新技术演进以及新的管理目标对平台的扩展性要求。 融汇: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应充分考虑与其他部门的横向协同能力,对接其他部门涉及城市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系统,融合相关业务数据,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共享。 贯通: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应充分考虑与上下级部门的纵向信息联动,按照统一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实现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四级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联动。 (四)编制依据 1.政策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5号) 《国家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号)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标准规范 《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1948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30428.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30428.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30428.3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30428.4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30428.5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6部分:验收》GB/T30428.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GB/T30428.8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五、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建设
各地应充分结合自身城市管理实际,适时引入5G网络、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以数字城管平台为基础,加强城市管理移动互联、全面感知、智能指挥、快速响应、公众服务、科学决策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升级,增强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 鼓励尚未建设数字城管平台的设区城市县(市、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步开展数字城管平台和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建设。 (一)加强数据体系建设 1.进一步提升单元网格的“区域属性”精准度,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划分区域类别和责任网格,合理安排巡查力量,巡查频度达到标准规定要求。单元网格的“区域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主要道路、背街小巷、重要机关所在地、广场、车站、学校、医院、景区、商业街区、集贸市场、河道、建筑工地等区域。在“巡查网格”基础上,扩展建立“处置网格”,结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的实际业务需求,建立用于专业部门处置的单元网格基础数据,为实现处置精细化、扁平化做好数据基础工作。“处置网格”基础数据可由专业的测绘机构实施测绘,也可由系统管理人员在电子地图上进行绘制。原则上每一个专业部门对应一套“处置网格”图层。 2.加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行业应用数据的整合汇聚,形成包括城市管理应用行业范围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全方位专题数据库群,实现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数据资源全要素目录管理。城市管理专题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网、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城市停车、共享单车、门前三包等数据。 3.加强与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涉及城市管理相关的信息共享,建立可持续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城市管理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加强城市管理应急数据建设,包括应急内容、应急程度、应急资源、应急预案等。其中,应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汛排涝、防震减灾、市政设施、公共安全等;应急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特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等;应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力保障资源、资金保障资源、物资保障资源、设施保障资源、技术保障资源、特殊保障资源等;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预案目的、预案依据、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分工、预警及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 5.加强公众诉求数据建设,包括诉求人、诉求方式、诉求来源、诉求类别、诉求对象、交办情况、处理情况、满意度等。其中,诉求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热线、网络诉求、来信来访、其他部门转交等;诉求来源包括但不限于12345服务热线、12319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类应用程序(APP)、省长(市长、厅长、局长)信箱等;诉求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投诉、咨询、建议等;诉求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个体商户、一般群众等;交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回复、派单处理等;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办结、超期办结、延期办结、超期未办结等;满意度包括: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等。 6.加强舆情监测数据建设,包括舆情来源、体现形式、舆情倾向、舆情分类、舆情分布、舆情事件、涉及部门、处理情况等。其中舆情来源包括:国家媒体、省市媒体、区县媒体、娱乐媒体、微信、微博、论坛、报刊、电视等;体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舆情倾向包括正面舆情、负面舆情等;舆情分类包括:特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等;舆情分布是指舆情信息在各媒体的数量分布情况;舆情事件是指对舆情内容的具体描述;涉及对象是指舆情事件涉及的所有部门及单位等;舆情处置是指对舆情响应、处置过程、处置结果的具体描述。 (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依托城市管理大数据,合理优化数字城管基本业务流程,结合当前城市管理需求,以基本业务流程为基础,依托智能算法建立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处置-结案”的“扁平化”快速派遣处置流程,达到缩减案件派遣处置时间,节约运行成本的效果。 (三)广泛应用移动互联技术 在采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考评、执法等业务环节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利用5G网络实现城市管理移动办公。探索语音识别、图像自动识别、语义分析等智能化手段在移动端的应用,提高采集、执法等业务环节的自动化程度和效率。 (四)逐步建立全面感知体系 1.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物联感知、视频监控等技术,对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相关机械、设备、车辆、人员等作业情况,以及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动态数据采集及监管。 2.利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和手段,对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及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普查、重点巡查,实现动态监管。 3.基于物联感知技术和视频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对井盖、城市照明、户外广告、隧道、桥梁、河道、绿地、古树名木、停车泊位、公交站台、公共厕所、环卫设施、环卫车辆等城市管理部件对象运行状态,以及城市重要区域、问题高发频发区域的违规店外经营、违规占道经营、违规游摊小贩、违章停车、违规撑伞、违规广告、乱堆物料、沿街晾挂、暴露垃圾、垃圾满溢、城市内涝等城市管理问题发生情况进行动态采集和智能监管,探索升级数字城管平台数据获取的物联感知、数据获取、智能筛选、立案派遣、结果核查、绩效考核分析和平台运转的智能化功能。鼓励“非接触式执法”能力建设,应用小型移动式视频采集设备,对偷倒、偷排等违法事实、现场情况进行采集和记录,为执法部门取证、处罚提供电子影像证据材料。 (五)逐步建立智能指挥体系 1.通过汇聚城管部门各条业务和市民上报等数据,实现城市管理“人、物、事、服”全要素感知在“一张图”展示,对城市管理所有行业指标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并建立动态监测、研判定级、指令下发接收、处置反馈、结案归档、考核评价的整个闭环流程。 2.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无线对讲、无线视频通讯和智能分析技术实现对城市管理事件的智能化快速指挥调度。 3.通过短信微信提醒、电话通知等方式,对城市管理事件类问题进行远程劝导,实现突发状况下市民预警信息的多渠道推送。 4.利用物联传感设备、遥感影像数据、车载视频、单兵装备、视频监控等信息资源,建立与当地应急主管部门互联互通的城市管理应急指挥平台,同时结合视频会商、消息指令、无线对讲多种实时调度手段,提高城市管理处置反应能力,实现对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快速、精准、智能响应。 (六)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微博、公众类应用程序(APP)等形式,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并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引导、公厕查找、共享单车、道路维护等便民服务;城市管理网上办事咨询、查询服务;城市管理问题公众举报、反馈渠道;在线民意征集、调查等。 (七)强化舆情监测与响应能力 针对互联网新媒体,实时采集网络舆论信息,识别城管舆情,并进行分析研判,做好网络舆情预警,保证第一时间发现负面舆情,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快速响应;对城管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专题跟踪监测,实时掌握舆情发展态势,广泛收集网络上各方声音,对舆情数据深入分析,准确把握民意和舆情走向,及时发现舆情异象,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舆情危机。 (八)强化城市管理应急指挥能力 建立城市管理应急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整合集聚各类城市管理应急相关的设施设备、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基础信息,形成城市管理应急基础数据库;建立城市管理应急风险普查体系,科学规划应急资源和应急预案;建立城市管理应急多部门联动体系,实现应急工作中的快速指挥调度;探索升级数字城管平台在城管紧急事件处置和辅助的功能。 (九)深化城市管理数据融合应用 基于大数据技术,充分利用城市管理相关数据,构建城市管理“大脑”,形成一套城市运行态势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按“行业分专题、市区分层级”的方式进行组织,帮助管理者实时掌握城市整体运行态势,形成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基于大数据技术,以反映城市规划、建设、执法中的缺项、漏项、弱项为重点,以解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交通客运、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公共事务和秩序的管理难点问题为导向,建立关联分析模型,对城市管理问题分布情况、发生规律、形成原因等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开展针对性治理、源头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增强非现场执法能力,逐步升级数字城管平台规律发现、源头治理的辅助决策功能。七、全省智慧城管监督指导体系完善
(一)组建全省智慧城管专家队伍 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在市县级层面,选调业务精通、技术熟练、善于管理、长期从事数字城管工作的业务骨干;在省级层面,优选城市管理、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大数据等方面的教授、高工和专业人才;在全国层面,邀请业内专家、学者,组建全省智慧城管行业专家团队,为全省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和智慧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二)推进全省智慧城管标准体系建设 依托全省专家团队,分期分批制定全省智慧城管行业规划、技术指南、指标体系、验收标准、评价标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行业指导规范,组织方案评审、建设指导和项目验收。各市(州)、县(市、区)应配套建立切实可行的组织领导、指导推进、评价考核、政策促进的制度体系,推动全省各级层面标准体系建设。 (三)推进全省智慧城管建设和监督体系完善 加强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智慧城管平台的验收检查和运行监管,规范各地智慧城管平台从建设、验收、运行,到系统互联对接中的各阶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对市(州)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验收和省-市(含所辖县级平台)联网情况开展工作指导和专项督办,并组织对市(州)智慧城管平台运行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市(州)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及运行的工作指导、建设督导、系统验收和市-县联网,以及系统运行效果的考核评价工作。八、项目建设管理及验收
(一)项目建设过程 1.成立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平台建设主体,落实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规范组织项目实施。 2.组织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专业团队编制系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当地主管部门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审查,并依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方案修正和完善。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根据当地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系统建设。 3.系统建设期间应同步组建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机构,配套相关队伍及人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指挥手册、绩效考核办法等;编制系统培训手册,对系统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培训。 4.系统建成并上线试运行3个月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进行系统初验,初验通过后转入正式运行。 5.系统正式运行3个月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终验,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系统终验。 (二)系统验收条件 1.组织体系 建立了城市管理决策和监督体制,明确地方政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决策,以及智慧城管监督指挥机构承担监督考核职责。 2.基本制度 建立并执行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制度、处置制度、考核制度,形成了考核制度的长效机制,明确数字城管考核结果纳入地方政府对所属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3.信息系统 结合各地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和工作需要,建设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数字城管系统,以及符合当地实际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行业应用系统;通过应用新技术,初步形成了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 4.基础数据 遵循数字城管系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行业标准,完善了城市管理单元网格数据、城市管理部件数据与空间地理数据相关联、相匹配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建立了基础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因地制宜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数据,构建城市管理行业数据库。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城市管理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5.运行效果 智慧城管平台经过一定周期的运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监督发现和处置执行达到合理的数量,监督执行部门运作协调,考核评价制度发挥基本作用,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城市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等。 6.文档资料 (1)体制机制建设文档。包括项目建设、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运行管理相关的政府文件和管理制度等文档。 (2)建设过程文档。包括系统集成、数据普查、应用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网络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场地机房装修、监理等全过程技术文档。 (3)总结汇报文档。针对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集中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过程、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基础数据建设、运行实际效果的综合汇报文档。 九、保障措施
来源:gh_aade121f7c73 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zIxMzk4Mg==&mid=2247491098&idx=2&sn=78d0348df18e3525a18f200fda514c0d&chksm=c033126bf7449b7d098fce70f411f3f73b288777b68b22907b084e38443cba46a3a3ac2437a2&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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