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学生手机电脑,学校的手伸得太长了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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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发的一份涉及“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内容的通知文件引发网络热议。该校负责具体审批、落实这项清查的保卫处蒋姓工作人员称,“现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几位领导正在研究商量对这个文件还要不要改,考虑到清查学生手机涉及到隐私等问题,清查的范围可能会减小。”对于此次清查的初衷,她表示,“上面有要求的”。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显然,该校如果具体落实,将涉嫌侵犯教师、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学校的校规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上位法,否则就是违法且没有效力的。与此同时,大学制定与教师、学生权益相关的校规,还必须充分听取教师、学生意见,举行听证会,不能借口“上面要求的”,就制定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规定。

据报道,这份标记为“桂电【2018】77号”的文件标题为《关于开展清理涉暴、涉恐、反动、淫秽等违禁、违法音视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第一条中就指出,此项清查、清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为“各单位、学院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查”。有些人据此认为,清查师生的手机、电脑也有一定合理性,诸如不让学生受淫秽违禁内容影响,但是,任何清查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

近年来,我国大、中学校出台的校规经常引发争议,被指侵犯师生的权利。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学校缺乏依法治校的基本意识;其二,学校办学存在行政治校问题,没有实行现代治理,出台规定只由校方单方面决策,不听取师生意见。

依法治教是我国发展教育的基本方略,只有实行依法治教,才能维护基本的教育秩序,保障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学校是育人的地方,培养学生有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意识是教育的基本职责,如果学校制定的校规都不遵守国家法律,那么,还如何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社会公民?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理清政府部门、学校的权责边界,要求政府部门放权给学校,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及学校进行办学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现教育家办学。客观而言,近年来我国高校接连发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纠纷、争议,诸如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就源于学校没有切实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具体表现为,在学校内,行政力量主导教育、学术管理和评价,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不分;学校没有依法办学的大学章程,制定校规存在学校领导拍脑袋、说了算的问题;师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没有有效的机制保障,对于学校出台的明显违法的校规,师生难以对学校进行约束,学校的手才会伸得太长。

大家所见的是,只有通过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的校规才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而对违法、违规校规的处理,往往只是停止执行,学校有关负责人并不会被追究责任,而这类行为的结果很严重,不仅相关学校负责人要被追究责任,同时也会对学校的教育形象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实现教育家办学,在办学中就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师生权利,必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教,实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改革。

作者:熊丙奇(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来源:中国科学报

来源:中国科学报

原文链接: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8/11/341064.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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