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作者之家
科技工作者之家APP是专注科技人才,知识分享与人才交流的服务平台。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12-15
夫妻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确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并签下法律文书。但不到半年,女方就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是否会支持。《司法档案》以案释法。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的张宏伟律师2018年5月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
贵阳市的马燕(化名)和王强(化名)均是某国有企业职工,2013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生活原本平静幸福。
但在孩子1岁时,王强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贸易公司,之后便整日忙于应酬,完全疏忽了对家庭的照顾。为此马燕和王强多次发生争执。
时间长了,马燕对丈夫的行为实在无法忍受,终于在2017年底向王强提出离婚,王强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孩子。
王强承诺全力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保障马燕的探望权,马燕考虑到王强家里三代单传等情况,最终同意由王强抚养孩子。
然而,就在调解离婚后不久,马燕发现,离婚后王强一直与其父母、舅舅蜗居在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内,且长期不回家,把孩子留给父母照顾,这让马燕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的产生了强烈的担忧。而更让马燕震惊的是,王强旧习未改又染新癖,竟然在2018年4月因吸食毒品便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马燕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愿望能实现么?一起看视频!
记者:伍君 范良玉
来源:百姓关注
来源:guizhoukexie 贵州省科协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UyOTc3MA==&mid=2651804498&idx=3&sn=10f361ce0093f4e18c5a1654aaf3f940&scene=0#wechat_redirect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
人民日报:信息化助力司法解难题
关注 | 深圳海关破获走私出口“问题地图”案
关注丨高速公路管理处被告了!法院:无需担责!
市科协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乌鲁木齐市科协开展“法制短语”收集活动
国内首创压延法制备荧光玻璃
法制宣传标语
郑州孙氏家族墓群被开发商挖毁,绿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疫情防控 法制同行”专项法制宣传行动
五代法制的“滥”与“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