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三定方案公开发布!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9-02-02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交通运输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第三条 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街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民用机场专项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民用机场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民用机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港口引航管理。


(九)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十)负责全省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


(二)政策研究处。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指导行业软科学体系建设。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处。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提出全省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统计、监测等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体制改革处。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市县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等相关工作。承担信用交通建设工作。


(五)法规处(挂执法指导处牌子)。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


(六)财务处。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减费降负相关工作。


(七)审计督查处。负责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八)运输处。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和运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有关工作。承担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安全处(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建设管理处。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和建设阶段督导工作。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造价定额等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公路处。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路政、收费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实施监督、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智慧公路建设,负责路网运行监测。承担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工作。


(十二)港航处。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港政、航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路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开工备案、实施监督和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港口行业安全生产和智慧港航建设。指导港口物流发展,拟订相关政策、标准。承担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三)机场处。拟订省内民用机场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单个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承担民用机场选址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核工作。督导有关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协调涉地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民航航线培育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科教信息化处。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标准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职业教育院校和行业科研机构的有关工作。


(十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五条 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正处级)。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省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指导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


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编制145名(含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编制5名、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的统筹编制80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5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其中正处长级17名(含省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级33名。


第七条 非驻会的产业工会省交通运输工会由省交通运输厅管理,事业编制5名,设处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处长级1名、副处长级1名。


第八条 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浙江省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9日起施行。


往期阅读: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三定方案公开发布!速览!


编辑:吴翰

来源:《中国公路》杂志

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由《中国公路》杂志社新媒体发展中心整理编辑,转载请在文章前面注明转载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公路”


• end •


HOT!HOT!《中国交通运输年鉴(2018)》 热卖进行中!!!


交通运输部首次作为主编单位,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参与编纂的官方年鉴正式出版发行啦!

订购方式:

1.垂询《中国公路》杂志社新媒体中心

电话:010-84990709

18810280504(吴翰)

13269419100(范圆圆)

QQ:

819427988、635575317、554823293

2.点击”阅读原文“获取《中国交通运输年鉴(2018)》征订单。

3.识别或扫描二维码直接下单。

了解详细内容请戳→《中国交通运输年鉴(2018)》 出版发行!


公众号|中国公路

       ID|chinahighway

长按关注,帮你找到组织~

【联系方式】

电话:18810280504

QQ:471885979 / 819427988

投稿邮箱:zggl_xmt@163.com


长按左侧二维码,加入中国公路新媒体QQ交流群。

来源:chinahighway 中国公路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A5ODQ5OA==&mid=2652316165&idx=1&sn=944ee4bf9e84802e78e669f3dc1bb5cb&scene=0#wechat_redirect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

工作管理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