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9-03-15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省各直属单位党委,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就2019年省“双创计划”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以“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按照稳中有升、优化结构、提高质效要求,进一步加大省“双创计划”实施力度。瞄准前沿高端,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人才。把握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突出创新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所给薪酬、社会资本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等要素,促进申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项目类别

   2019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1.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6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双创博士。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等5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四、申报名额

   为适应引才新形势新要求,更广范围、更高层次遴选人才,今年申报名额总量有所提升,各类别根据情况不同有增有减。其中,双创人才共971个,双创团队共150个,双创博士保持去年不变。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4”。


五、遴选程序

   按照《“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执行。


六、申报受理

   1.双创人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受理创业类(除文化创业外)和企业创新类,省委宣传部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省教育厅受理高校创新类,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科研院所创新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高技能创新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卫生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2.双创团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省教育厅受理教育类,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科技类,省农业农村厅受理现代农业类,省商务厅受理服务外包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卫生类。每个团队限申报一类。

   3.双创博士。省教育厅受理世界名校类中到高校创新的,省科学技术厅受理企业创新类和世界名校类中到科研院所创新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创业类和企业博士后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县级医院创新类和世界名校类中到医院创新的。每人限申报一类。

   以上各类,除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直接受理的外,其他类(不含部省属事业单位)在市相关部门报送省相关主管部门前均需经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同意。


七、申报要求

   各类项目均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各类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5”)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各相关受理单位(海外引进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需签署《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扫描版本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同时与纸质版一起报各设区市和受理主管部门汇总后提交省人才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双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的地方或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和省相关主管部门于2019年5月20日前按分配名额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和基本条件评价表盖章后报送省人才办。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在推荐双创人才创业类和企业创新类时,需注明10%的重点推荐人选、20%的优先推荐人选、70%的一般推荐人选。

   申报书、汇总表、基本条件评价表、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人事处派遣证明样本和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等请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下载。


八、联系方式

   1.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人才办):025-83393815,025-83309766(网上申报咨询);

   2.省委宣传部人才工作处:025-88802731;

   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025-83391028;

   4.省教育厅师资处:025-83335120;

   5.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025-83359584;

   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双创博士):025-83236098,职业能力建设处(双创人才):025-83276091;

   7.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化处:025-86263731;

   8.省商务厅服务外包处:025-57710165;

   9.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5-83620628。


   附件:1.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2.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3.双创博士申报条件

         4.申报名额分配表

         5.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资料下载(详见“阅读原文”):  

         1、附件1-5

         2、其他相关材料


来源:江苏省委组织部

编辑:谢长美




来源:gh_1d89a2a9e771 江苏省科协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4Mzk2MA==&mid=2247485542&idx=4&sn=ecdfe01ac87ef9e984b9f356fbe88ad7&scene=0#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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