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能源替代”上升为“能源备份”国家战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05

来源: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

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较长时期,统筹考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类资源,强化能源安全底线意识,加快研究和实施由清洁性优先兼顾安全性与经济性的能源“清洁替代”向安全性优先兼顾清洁性与经济性的“能源备份”模式转型,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1、对常态下“能源替代”的理解

常态下的“能源替代”多是从环保、减排和生态改善的角度提出,由清洁能源(如可再生能源)替代高碳能源(主要是煤炭),此类替代可称为能源“清洁替代”。“清洁替代”在供给端,主要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发电,替代燃煤发电;在使用端,主要是采用清洁能源替代高碳能源(主要是作为燃料)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居民生活中的使用,如“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

如果说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给是为了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那么能源“清洁替代”就是为了让人们“吃得好、吃得更健康”(类似于绿色有机食品),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能源“清洁替代”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带来的影响与付出的代价不同。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并常常将能源“清洁替代”与“能源伦理”“代际责任”相联系,使之成为帮助其掌握“道德制高点”的工具,再通过设定产品和服务准入的“清洁”门槛,增大发展中国家、贫困国家发展的成本和难度。实现能源“清洁替代”既需要基于社会主流认知和价值观的认同,也需要基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可承受力(主要是经济可承受)。中国的自主减排国际承诺就在全球减排行动中树立了典范。

 

2、做好“能源备份”更有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受阻、贸易政治化、资源工具化以及中美全方位对抗加剧,加之中国经济复苏远超欧美国家,中国能源资源需求消费世界占比将会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一个阶段,能源安全对中国发展的影响是重大深远的。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中国应将行业层面的能源“清洁替代”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为“能源备份”,并使之成为国家战略。

“能源备份”是一种未雨绸缪的主动防御,是基于安全性、经济性、可持续性的权衡做出的理性决策。“能源备份”更加强调战略性能源资源的来源多元化——国内、国外以及国外不同来源,更加强调能力建设——非正常状态下(如发生地缘冲突造成“被断供”、被别国用于“讹诈”和威胁的时候)的能源系统的快速转换能力、关键卡脖子技术的突破能力、核心用能系统的自主控制能力。

“能源替代”定位于在“能源备份”基础上的对高风险能源、高碳能源的舍弃,在能源安全的前提下,能源更清洁、经济成本可承受“能源备份”是在为“能源替代”做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的准备,是发展能力、发展空间和发展信心问题;“能源替代”是手段,是低风险能源、低碳能源对高风险能源、高碳能源的实实在在的取代,是转型问题“能源替代”如果没有很好的“能源备份”基础,将很难取得好的效果


因此,统筹能源发展与风险,并不是简单的“能源替代”,至少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统筹两个“备份”——能源资源上的来源备份、终端使用上的基于低风险能源的技术路线备份;其次是在技术与经济可行情况下的低风险、低碳能源技术路线对基于高风险、高碳能源技术路线的替代。

从国家能源安全角度,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具有战略意义的“能源备份”工作。

在能源来源方面,应该强调“来源备份”。在提高自身油气等资源生产能力、增加勘探开发力度的同时,通过来源的多元化实现国内与国外之间互为备份、国外不同来源地之间互为备份。在非正常情况下,“备份”可以被迅速激活,化解面临的问题与风险。

在能源使用方面,应该强调“技术路线备份”。从“被断供”和“被政治化”的风险,将我国主要能源分类——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我国在做好“来源替代”准备的同时,应该加快基于低风险能源技术路线对基于中高风险能源技术路线的备份(不是绝对的替代,而是在技术、经济可行情况下的替代),形成面向终端用能(如工业生产用能、交通用能、采暖用能等)的基于不同风险等级能源的差异化技术路线协调发展的用能新格局,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能源供需、交易新机制。

我国具有“多煤、少油、贫气、可再生能源较丰富”的资源禀赋。2019年,我国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70.8%和43%,被断供、被政治化利用成为打压工具的风险较高,而我国电能的生产与供应风险相对较低(尽管存在特高压通道被破坏的风险)。

未来一个较长时期,煤炭仍将是我国主体能源类型,煤电仍将是我国主体电源类型。通过煤炭转化为电能、可再生能源转化为电能,围绕不同终端用能场景,开展基于低风险电能的技术路线研究与实践,逐渐形成与基于高风险的石油、天然气的技术路线的并行发展,在技术与经济可行情况下,实现前者对后者的替代。

正是基于此种逻辑,业内常常有“以电为中心的……”“再电气化”“电能替代”等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全面。

 

3、面向二〇三五年的能源电力发展方向

近期结束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明确提出我国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包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这也是我国未来一个时期能源电力发展的具体方向与任务要求。完成上述目标的前提是降低能源风险(包括来源风险和关键技术风险等),并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能源“清洁替代”。

在生产端,能源电力开展绿色生产,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电力供应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占比,同时也应该大力提高煤炭生产的洁净化与煤电生产的清洁化,提高能源电力生产效率。

在消费端,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求提高包括高载能产业在内的各行业能效,提高居民的节能节电意识。

在连接生产与消费的能源传输分配与交易环节上,绿色方式强调减少能源电力损耗,减少由于市场机制与规则造成的“人为阻碍”,形成两个“高效网络”——高效率的能源电力供应保障网(物理供应网络)和高效益的能源电力价值创造网(交易市场网络)。

在煤电仍将较长时期是我国主力电源情况下,随着社会电气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型用电需求不断涌现,随着跨省跨区输电规模不断增长、本地分布式电源与储能技术的共同发展,如何在电力领域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会对我国在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总之,十四五及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应将行业层面的能源“清洁替代”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为“能源备份”,并使之成为国家战略,协调好能源发展与能源安全的关系。在能源来源侧做好“来源备份”,在使用端加快基于低风险能源、低碳能源技术路线对基于中高风险、高碳能源“技术路线备份”。加强技术创新、投融资创新和市场培育等工作,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低风险、低碳能源对高风险、高碳能源的替代,降低能源风险“头寸”,确保将我国的能源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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