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0

来源:北京地质学会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土资规[2018]2 号)的规定(以下简称《办法》),中国地质学会负责组织全国地勘行业在我国境内完成的地质类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推荐条件1.全国地勘行业在我国境内完成的地质科学研究、地质找矿(含能源矿产)、水工环地质、地质灾害、地质勘查技术方法、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以地质因素为主)、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社会公益性地质科技事业中的代表性项目成果。2.推荐成果应为2018 年1 月1 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3.成果完成人本年度每人只能有1 项成果被推荐。4.申报2019 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9 年度评审的成果,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5.推荐成果应在2020 年1 月1 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并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证明。6.推荐成果,除科研院所外,其他单位中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的在职厅局级领导岗位的人员,排名不能在前3 名。7.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二、推荐单位及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或局)推荐不超过3 项,各省级地质学会推荐不超过7 项,各分支机构推荐1 项,各理事单位推荐1 项,中国地质调查局推荐不超过43 项。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名额外,可再推荐1 套科普作品和1 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80 年9 月30 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三、推荐材料要求1.推荐单位应按《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推荐并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荐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2.推荐单位应以正式函报送推荐成果,推荐函应注明签发人。推荐函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推荐成果数量、推荐成果是否参与往年评审情况、是否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公示情况及结果、保密审查结果,并附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1)。3.推荐材料在线填报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要求(附件1-3)填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1-2)。项目申报按照“基础研究、地质调查与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含以地质因素为主的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应用技术开发”等五个领域选择评审的专业组。在线填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网址为:http://36.112.18.72,填报系统将于11 月9 日9:00-11 月28日17:00 开放。11 月9 日前,推荐单位以公函形式向中国地质学会申请推荐登录账号,公函发送至jiangli@geosociety.org.cn,公函内容除索取登录账号外,还需明确负责本次推荐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11月9 日之后,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联系获取申报登录账号。附件1-3 可在填报系统和中国地质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4.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5.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材料应包括推荐函1 份,推荐成果汇总表1 份,纸质推荐书2 套(含1 套原件),其中推荐书和附件统一装订成册。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自行留底。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30 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请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 号中国地质学会成果和人才评选处(收)。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北京地质学会电子邮箱:dzxh@bjdzxh.org 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

来源:beijingdizhixuehui 北京地质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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