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5

来源:华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 [2020] 5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1、我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完成校本培训且通过上岗试讲答辩,获得任课资格; 2、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必须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纳入学校教学管理,承担教学工作)。以上人员需已参加“两学”考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成绩登录http://jszgcjxx.hee.gov.cn查询)。二、时间安排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13日—11月19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确认地点:曹妃甸校区科技楼804室。 3、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查分系统下载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7、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见附件); 8、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轻工学院和冀唐学院的的教师提供); 9、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属医院教师提供);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二)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2、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聘任合同、体检表等顺序排列。 3、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人在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即可,因此学校不再进行统一安排。 5、根据文件规定,“民办高校中的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与所在高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并在提出申请时与该高校所签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请轻工学院和冀唐学院的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注意签订时间。四、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要求,2016年以后拟认定讲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今年拟认定讲师职称且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教师,按要求网报及提交纸质材料,以免因未能及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而错过本次职称认定。 2、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3、申请人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带全应提交的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4、联系人:李辉 孙扬 电话:8805151 教务处2020.11.13‍


来源:gh_2060fed67915 华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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