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GAP生产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是针对农业生产的操作规范,以农产品安全控制为核心,以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为重点,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为手段,建立一套从生产、采收贮藏、销售等全过程的规范化控制体系。GAP强调从源头控制危害因素,对涉及的所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并形成可操作的程序化文件和必要的记录。我国2008年发布了GB/T 20014-2008良好农业规范,建立了产地环境标准(空气、土壤、灌溉水)、生产技术标准(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栽培技术)、产品标准(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方法)、产品处理、包装、贮运标准(标志使用和产品处理、包装、贮运)、员工健康福利、环境保护、溯源体系。苹果GAP生产的基本要求:

⑴ 运用风险分析的原理选择苹果种植基地,就苹果生产适应性、食品安全、操作人员健康和环境进行书面的风险评估,并提供详细的关于新种植场地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中对每项确定的风险都标明其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是否有预防或控制风险的措施,并有纠正措施以减小新种植基地所有确定的风险。通过土地风险评估、灌溉和施肥用水的风险评估和对大气等基地环境条件的综合考察和检测,选择出合格的种植基地,以此建立起标识、记录和追溯系统。

⑵ 苹果品种、苗木应选择抗病虫害的品种,以减少植保产品使用。购买的苗木应有苗木质量(无有害生物)保证文件、国家认可的植物检疫证明、质量保证书或生产合格保证书。应具有种子质量、品种纯度、名称、批号和销售商的种子记录或证书。

⑶ 苹果栽种和处理过程中,应采用有害生物综合管理(1PM)和综合果树生产(IFP)技术,使用的农药应经国家登记许可、法规中推荐使用的最高限量宽松的和针对靶标的,利用最低限量农药防治病虫草害;植保产品的用量应按照标签的说明并准确计算、配制和记录;所用器械应处于良好的状态,应每年校准和检定,按照标签说明正确混配农药,保证混配器具充足;记录使用的植保产品处理的作物名称和品种、购货渠道、使用地点、使用日期、商品名和有效成分、使用人员、使用理由、技术授权记录、使用量、施用器械、遵守安全间隔期的情况。农药的储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如GB 12475-2006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储存设施坚固且结构合理。

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根据国家或地方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如无相关法规,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可用在未施药的作物或法规允许的休耕地上,不应超过推荐的使用剂量,并进行记录。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遵守国家或地方有关处理和销毁农药容器的规定,不许重复利用使用过的农药容器。弃用的植保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标识和处置弃用的农药。农场应能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⑷ 果品采收和贮藏、加工和处理等环节若干使用农用化学品(生物灭杀剂和果蜡等),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苹果食品安全性检测,包括苹果果实中农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检测,可以监察和督促苹果安全生产。我国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列出了苹果果品中38种农药残留最高限量和10种其他有害物质的最高限量,是必须执行的产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出口苹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主要参考CAC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各进口国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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