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煤样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煤矿正常生产条件下采取的,用来确定煤产品质量的煤样。一般用全巷法或在矿车、皮带运输机上采取。

概述煤田勘探阶段则模拟生产条件采取。生产煤样通常用于筛分试验以确定各种粒度煤的数量和质量,用于浮沉试验以确定煤的可选性,还用于确定煤的工艺性质的试验。根据这些试验结果,确定煤的合理利用途径,并检查和保证原煤质量。

采取方法1、生产煤样应在矿井煤层正常的生产条件下采取。采取生产煤样的同时,还要在该工作面上采取煤层分层煤样及可采煤样。

2、每年至少采取一次生产煤样。当煤层性质、结构、赋存条件及生产条件有很大变化时,应增加采样次数。如果差别不大,可在该煤层选择一个工作面采取一个生产煤样,否则应在不同地段分别采取。

3、采样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仔细地清除前一班遗留在底板上的煤矸石和其他杂物。

(2)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进行采煤,特别要遵守打眼、放炮和支护说明书的规定。

(3)按规定的井下拣矸制度和拣矸人数进行工作。

(4)生产煤样的采样时间必须以一个循环班为单位,所取的车数或分样个数应按比例分配到每一个工作班中,然后再在每一个工作班中按产量平均分配。

(5)称量方法。每次过秤的煤样应不少于台秤最大称量的1/5,并读取到应称质量的0.5%。

(6)生产煤样的总质量随试验目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为5t~lOt之间,做为设计选煤厂用的生产煤样至少采取10t,一般矿井生产用煤样为5t。从矿车抽取生产煤样时,应以单车为抽取单位,车数不应少于12车,煤样总质量不应少于5t-~6t,如果矿车容量大,可以减少每一个取样矿车的装煤量,但每车装煤不得少于0.5t。从煤流中采取生产煤样时,分样个数最少要大于36个,分样质量按历史资料中煤炭的最大粒度而定。当煤中最大粒度大于150mm时,分样的最小质量为150kg,当最大粒度为,150mm~50(包括150)mm时,分样的最小质量为100kg,如果没有历史资料,则分样质量为150kg。在胶带输送机、板式或链板输送机上采样时,要停止输送机,截取整个一段煤流作为一个分样;在机头卸煤端采样时,用取样溜子截取,但必须一次截取煤流的整个断面,作为一个分样,也可以用能截取整个煤流断面,并能容纳整个分样质量的容器采取。

(7)一般不应在火车、贮煤场、煤仓和船仓内采取生产煤样,并不得在矿车中挖取。采取、运输和存放生产煤样时应谨慎小心,避免破碎、损失和混入杂物。煤样应保存在不受阳光照射和风吹雨打的地点。

(8)采取生产煤样后,按筛分和浮沉试验标准进行筛分、浮沉试验。

(9)从采样到做完筛分试验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易风化的煤如年轻褐煤应适当缩短时间。采取生产煤样后,应填写采取生产煤样报告表。1

采取生产煤样的目的和用途能代表煤矿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所采m的煤炭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煤样称为生产煤样。通常分煤层按层采取生产煤样。

生产煤样可按其采样目的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

(1)为了控制回采T作面所生产煤的质量指标和制定工作面质量指标而采取的生产煤样。

(2)为了说明提供给筛选厂生产等级煤的原煤质量情况以及为了编制筛分产品的数、质量指标而采取的生产煤样。

(3)为了说明选煤厂入选原料煤的质量情况以及为了编制选煤厂产品数、质量指标而采取的生产煤样。

生产煤样需做筛分试验.以确定各粒级煤的数量及质量:生产煤样还可根据采样目的不同而做浮沉试验,以确定该煤层的可选性;有时为了确定炼焦用煤在T业牛产中的结焦性能,也需要采取生产煤样做200 kg小焦炉试验或其他有关的大型试验。2

总则(1)生产矿井的生产煤样必须在煤层正常生产作业条件下采取,能代表该煤层在采样周期内所生产的毛煤质量。

(2)在采取生产煤样的同时,必须按GB/T 482--2008的规定采取煤层煤样。2

采样要点(1)生产煤样每年采取一次(即采样周期为一年)二对生产期不足3个月的采煤工作面,可不采取生产煤样。

(2)同一矿井的同一煤层的各采煤工作面的煤层性质、结构、储存条件和采煤方法基本相同时,选择一个采煤工作面采取生产煤样。如果差别较大时,生产煤样应在不同的采煤工作而分别采取。

(3)生产煤样的采样时间必须以一个生产日(循环班)为单位,将应采取的子样个数按产量比例分配到各个生产班中。

(4)采样前应仔细清除前一班遗留在底板上的浮煤、矸石和杂物。

(5)生产煤样应在确定采样点的输送机煤流中采取。采出的煤样应单独装运。对采样点没有输送机的生产矿井,可根据第(3)点规定,采用其他方法采样,但需要在报告中注明。

(6)生产煤样的子样个数不得少于30个,子样质量不少于90 kg。存输送机煤流中采取生产煤样时,应以截取煤流全断面的煤作为一个子样。用矿车采取生产煤样时,必须整车抽取。生产煤样总质量可根据不同用途按照GB/T 477-2008的规定确定。

(7)生产煤样不准在火车、贮煤场、煤仓或船舱内采取.也不允许在煤车内挖取。

(8)生产煤样采取、运输和存放时,应谨慎小心.避免煤样破碎、污染、日晒、雨淋和损失。生产煤样放置时间不得超过3天。对于易风化的煤放置时间应尽量缩短。

(9)生产煤样采取后应立即填写报告表。2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曹慧慧 - 副教授 - 中国矿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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