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材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加压处理防腐材能有效地防止霉菌、白蚁和微生物的侵蚀,极大地延长使用期限。不同等级的防腐材可被相应地用于各种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包括一些严酷的自然环境,如严寒、酷热或海水浸泡等。CCA、ACQ防腐材清洁、无臭,并经环保专业机构认可,可用于户内外环境。1

简介木材是世界上唯一可再生建筑用资源。在注重环保的今天,木材被广泛地用于各种工业和民用用途,为人们营造更为贴近自然的居住和休闲环境。在各种自然环境中,木材的防腐和延长使用期限是现代木材和建筑工业所致力以求的。加压处理防腐材能有效地防止霉菌、白蚁和微生物的侵蚀,极大地延长使用期限。不同等级的防腐材可被相应地用于各种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包括一些严酷的自然环境,如严寒、酷热或海水浸泡等。1

发展概况木材防腐处理是延长使用寿命、节约木材资源的重要途径。美国每年木材防腐处理量为1800万--2000万m3,我国目前每年木材防腐处理量约为60万m3,规模相对较小。国内现有木材防腐处理厂120多家,有130多套加压处理设备。我国因木枕被混凝土枕替代,现在每年用杂酚油(Creosote)处理的枕木和电杆约20万m3,用硼化物处理的橡胶木为15一20m3,用铜铬砷(CCA)、季铵铜(ACQ)、铜唑(CuAz)处理的农用材、建筑用材、园林用材、坑木约10万m3,其中CCA处理的占9万m3,阻燃处理的木材约10万m3。

2003年我国木材防腐工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建筑用材、园林用材,国内兴建至少15家木材防腐厂。使用的木材树种有国外进口的新西兰辐射松、西加云杉、俄罗斯樟子松及白桦、美国西部铁杉及南方松、欧洲赤松等,还有国内的桉树、竹材、松木、杉木等。防腐处理后的松木、杉木及竹材主要用于建筑及园林用材,处理后的桉木、竹材用于农用香蕉树支撑。其中部分防腐的建筑材、园林材及家具材出口到日本、欧洲、北美、香港、台湾等地区。同时,也进口一些欧洲赤松、美国南方松等防腐材,用于建筑和园林,国外的防腐木材正扩大对中国的出口,特别是CCA处理的木材。

目前国内使用的木材防腐剂主要是(Cresote)及(CCA)、(AGO)、(Cuhz)硼化物等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其中ACQ、CuAz发展较快。除个别集装箱底板使用有机溶剂型防虫剂外,基本上未使用8一羟基喹啉铜、环烷酸铜、菊酯等有机溶剂型木材防腐剂。进口的LVL及集成材等已经在国外进行过防腐处理,用于木结构房屋的构件,国内胶合板基本未进行任何防腐处理。防腐处理木材在木结构中的应用刚起步。尽管国内已经制定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木门窗进行防腐处理,延长其使用寿命达到节约木材的目的,但近年来由于金属门窗及塑料门窗的广泛应用,木门窗在建筑中的应用逐渐减少,且基本未进行防腐处理。硼化物处理的木材只能用于室内,因硼化物不抗流失。硼化物在国内主要用于处理橡胶木及室内古建筑维修用材。我国硼化物处理的橡胶木为每年仅15~20m3,橡胶农场根据橡胶木的市场价格来决定何时更新橡胶园,使每年橡胶木材的产量在一定范围内变动。在处理过程中,橡胶木的防蓝变是一关键技术问题,通过快速处理工艺或硼化物中加入对人低毒的防蓝变药剂来解决此问题。目前五氯酚钠在国内主要用于橡胶木防蓝变,因为人及动物的毒性较高,日本、欧盟等部分国家禁止其使用,其替代品较多,国内应尽快禁止其使用。1

材料来源使用的木材树种有国外进口的新西兰辐射松、西加云杉、俄罗斯樟子松及白桦、美国西部铁杉及南方松、欧洲赤松等,还有国内的桉树、竹材、松木、杉木等。防腐处理后的松木、杉木及竹材主要用于建筑及园林用材,处理后的桉木、竹材用于农用香蕉树支撑。

施工与养护户外防腐木的主要使用场所为户外,而其加工处理的唯一目的为增强木材在自然环境中抵抗生物侵袭的能力。然而木材是一种天然材料,在变形其含水率较高的情况下,难免会发生开裂、变形等现象,但此类现象不会对其防腐性能产生影响。

应该尽可能使用现有的尺寸及形状。对浸渍材的任何再加工,必须待其出厂后72小时以上。建议使用高品质五金件,如热镀锌或不锈钢的钉子和自攻螺丝作连接及安装。在连接时应预先钻孔,这样可以避免开裂。胶水应是抗氧化性防水的。

浸渍防腐木含有防腐剂,故含水率较高,建议烘干至含水率为20%左右或户外风干72小时以 上,方可使用。

正确的表面处理方法可以延长浸渍材的使用寿命并保持其美观效果,我们建议使用水性的涂料对其进行表面处理。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木材防腐剂的使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Creosote在我国使用的时间较早,主要用于处理枕木和电杆,因Creosote防腐剂的质量及防腐枕木的透入深度难以得到保证,防腐木枕的使用寿命很难达到15年,不及美国防腐木枕平均寿命的一半。政策、质量的原因导致防腐木枕在国内的市场前景黯淡。Creosote在国内基本未用于LvL、集成材等木基复合材料的处理。

CCA CCA是对环境有潜在危害的防腐剂,在日本已禁止使用,欧盟从2004年起禁止使用。2004年1月1日,美国自愿放弃CCA的生产,标准中严格限制CCA的使用,其防腐木材不能用于民用建筑。近年来国外花费较大精力研究废弃的CCA处理木材,如焚烧及重金属的回收、微生物分解后重金属的吸附回收等。另外,最近有报道CCA处理木材使用时对土壤表层的污染较为严重。中国与国外的国情不同,国外木材防腐的历史较长,CCA处理的量较多,在CCA废弃木材处理上有投资的可行性,并有一定的研究及成熟的技术。国内防腐木材的量相对较少,防腐材所用的防腐剂标识不清,在CCA废弃物处理上不值得进行投资,形成不了产业。有些国家受国内法规限制,自己较少(不)使用CCA防腐材,而出口CCA防腐材至中国,涉及环境污染物的转嫁。我国CCA处理的农用材、建筑用材、园林用材、坑木占此总量的90%以上,目前我国从美国、加拿大、芬兰等国进口的防腐材,主要为防腐结构材及防腐园林用材,CCA处理的占进口总量的90%以上。对日益增多的CCA处理材,引起有识之士的严重关注,故其替代品ACQ、CuAz等的推广应用十分必要。协会应对加强对防腐木材产业的管理及产业发展的引导,特别是CCA等潜在危害的防腐剂及其防腐木材的管理及监控方面。

建立防腐木材的质量监督体系近年来,国内的木材防腐工业发展较快,木材防腐产品的质量检测内容包括防腐剂的种类、有效成分含量、防腐处理木材的吸药量及渗透深度等指标,其中防腐木材的载药量及透入度是决定其产品质量的二个主要因素。目前国内防腐木材的质量不一,有些生产商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及达到外观颜色较淡的目的,使用防腐剂的浓度偏低,使载药量偏低;对一些难以渗透的树种木材,压力或时间不到位,透入度偏低。目前国内正建立相应的质量检测体系和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希望尽快建立1~2个监督机构,对防腐剂及防腐材的质量进行检验监督。

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有待加强目前国内有关木材防腐的标准不健全。根据标准制定中的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原则,部分标准需要修订。以下标准的制定十分迫切:防腐材的产品标识标准、防腐剂的分析方法标准、不同树种/用材防腐处理要求及工艺标准,有毒或对环境有害的防腐剂在木制品中禁止或严格限制使用的标准等。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国际合作有待加强。

标准基础研究有待加强一些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十分必要,如对不同树种木材在国内的天然耐久性及防腐木材的耐久性等,因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域菌虫的发生发展规律不同、其防腐木材在不同地域的耐久性也有所情况不同。国内现使用的木材防腐剂主要是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的分析方法标准制定之前,目前国内防腐剂的分析可参照国外的分析方法:木材防腐剂中铜、铬、砷的测定可采用原子吸收法,也可采用GB/T50329—2002中的滴定法或其他方法;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DDAC)、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BAC)、戊唑醇、丙环唑采用高压液相色谱(HPLC)法,其中DDAC、BAC采用离子色谱。1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赵阳国 - 副教授 - 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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