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级润滑剂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食品级润滑剂(或称食品药物等级润滑剂H1润滑剂),为对人体无害的工业用润滑产品,可使用于食品、药物、动物饲料的制造设备上。食品级润滑剂的形态与一般工业设备用润滑剂相同,包含液态的润滑油、半固态的润滑脂/润滑膏、固态的润滑腊等。

食品级润滑剂可以采用的基础油、增稠剂、润滑添加剂种类较少,因此成本高于同效能的工业设备用润滑剂。在没有法规与完善监管体系、消费者保护意识的国家、区域,食品级润滑剂的使用比例远低于先进国家。

简介食品级润滑剂(或称食品药物等级润滑剂H1润滑剂),为对人体无害的工业用润滑产品,可使用于食品、药物、动物饲料的制造设备上。食品级润滑剂的形态与一般工业设备用润滑剂相同,包含液态的润滑油、半固态的润滑脂/润滑膏、固态的润滑腊等。

食品级润滑剂可以采用的基础油、增稠剂、润滑添加剂种类较少,因此成本高于同效能的工业设备用润滑剂。在没有法规与完善监管体系、消费者保护意识的国家、区域,食品级润滑剂的使用比例远低于先进国家。1

历史最早的食品级润滑剂定义,是由美国农业部(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所制定的,USDA/FSIS直接管理美国境内肉品屠宰加工以及蛋品生产处理工厂,FSIS透过PAP(Prior Approval Program)审查市售的工业用润滑剂,授与H1, H2, H3, 3H、P1等的等级,受FSIS管理的工厂必须选择获得上述等级的润滑剂来保养其设备。USDA/FSIS的权威性广为世界各国的润滑剂制造商与食品药物工厂所接受,也使得FSIS成为食品药物润滑剂行业的免费认证中心。

1998/2/13,USDA/FSIS宣布将取消PAP(1999/9/30终止),根据HACCP的精神改为要求各工厂寻求润滑供应商的保证并定期稽核,但由于市场对于第三方认证的需求,美国NSF International机构继FSIS之后成功延续了食品级润滑剂的认证工作,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权威(但非唯一)认证机构。1

标准H1:可用于偶然、技术上不可能完全避免与食品/药物接触的润滑点的润滑剂,被H1润滑剂污染的食品的外观、气味与味道必须不受影响

H2:完全不可能与食品/药物接触的润滑点的润滑剂

H3:又称可溶油、可食用油,用于食品药物直接接触的物体(如屠体挂勾等)的防锈,但在接触食品前必须清除

3H:食品药物离型剂(例如糕饼模具)

PAP将所有需要审核的物质分为“食品成分类”与“非食品成分类”,前者分为1~5类,其中第3类“食品加工用物质”(Food Processing Substances)的3H项目定义了合格的离型剂,因此受PAP授权的离型剂即被称作3H等级,可用USP白油或硅油制成。后者分为A~H类,其中润滑剂定义于H类,其中H1、H2、H3项目分别定义了上述用途的润滑剂,因此受PAP授权的润滑剂即被分别称为H1~H3等级润滑剂。

食品级润滑剂,严格而言仅包含H1、H3、3H,必须“使用白名单物质”;H2类别润滑剂并非食品级,其成分“不得使用黑名单物质”。

在USDA/FSIS认证时代,白名单为FDA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黑名单为所有已知的有毒、致癌、致畸变物质,以及重金属、无机酸等等。

德国克鲁勃润滑剂公司(Klüber Lubrication München KG)根据USDA/FSIS的认证体系,首先起草了德国工业标准DIN V 0010517, 2000-08 Food-Grade Lubricants – Definitions and Requirements。NSF International与NLGI-ELGI-EHEDG继承了FDA与USDA的全套系统,接纳了上述德国工业标准为本身认证系统的基础,NSF International据以发展出自身标准NSF 116-2000 Nonfood compounds used in food-processing facilities - food- grade lubricants(仅定义H1, H3)。而NLGI-ELGI-EHEDG亦从DIN V 0010517, 2000-08发展出FGL 1/2000/Issue 1标准。

除NSF International、NLGI-ELGI-EHEDG外,亦有少数润滑剂取得en: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加拿大农业与农业食品部(AAFC)/食品检验局(CFIA)、澳洲检验检疫署(AQIS)的认证或许可,以便在当地开展业务。

中国的相关国家标准定义于GB 4853-94(食品级白油)、GB 12494-90(食品机械专用白油)、GB 15179-94(食品机械润滑脂)、GB 23820(偶然与产品接触的润滑剂卫生要求)。1

食品级润滑剂的成分白名单21.CFR 178.3570:所有可使用于H1润滑剂(包含基础油、增稠剂、润滑添加剂等)的物质列表,食品/药物制品中不得有>10ppm含量,但黏度>300cSt的聚二甲基硅氧烷油仅能含有1ppm以下。除定义于本项目下的物质列表外,食品级润滑剂还可以使用“一般公认的安全物质”及“使用前取得核准的物质”

21.CFR 178.3620(a):可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矿物白油(矿物基础油的一种)定义,食品/药物制品中不得有>10ppm含量

21.CFR 178.3620(b):技术级矿物白油(Technical grade white mineral oil),石油精炼或石油气合成、40°C黏度5~150cSt,可用于润滑食品药物机械但不得直接与制品接触

21.CFR 172.878:可用于直接接触食品/药物的USP(United States Pharmacopoia)等级矿物白油定义,可用来直接加入食物/药品中,可制成3H等级之基础油

178.3620(b)技术级矿物白油:可用于H2等级润滑剂

178.3620(a)矿物白油:可用于H1等级润滑剂

172.878 USP矿物白油:可用于H1、3H等级润滑剂

21.CFR 172.882:合成异石蜡烃基础油定义

21.CFR 172.880:固体石蜡(Petrolatum),可用作防锈与脱膜剂

21.CFR 182 & 183:一般公认的安全物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列表,可使用于所有食品级与H2级润滑剂1

管制方法FDA规定食品、药物中可容许10ppm的食品级润滑剂基础油,非食品级润滑剂则不得被检出。由于润滑剂的可能成分繁多,采样化验不可能针对每种可能成分进行检验,即使验出禁用物质也不可能确定污染源是生产设备的润滑剂。因而,防止食品、药物生产线的任何可能污染情形,需要长期的现场稽核制度。多数的润滑剂污染事件,除少数是有明显的变色、异味、磨耗铁粉之外,都是在现场稽核时发现,而非产品抽验时发现的。

因此USDA/FSIS终止PAP、全面导入HACCP以取代原本的管制机制。HACCP稽核可确保食品与饮料不会受到致病的污染,包含非食品级润滑剂。

药物生产行业则通行PIC/S认证稽核,与HACCP有类似的理念。食品、药物工厂可以从NSF网站的Non-food compound页面查询某一润滑剂是否为NSF注册的H1, H2或H3润滑剂,以确保通过HACCP、PIC/S稽核。1

ISO 21469食品级润滑剂的认证,仅需书面的成分审核。无法保证生产厂商的产品是否完全符合送审的成分表,也无法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程度,同一产线上切换产品时的交叉污染更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NSF提出了新的工业标准ISO 21469(2006年2月起生效)(ISO EN 21469:2006 – Safety of machinery – Lubricants with incidental product contact – Hygiene requirements),该标准的规定包含润滑产品的设计、测试、生产流程到包装运输,因此ISO 21469认证的是“指定产线生产的特定产品”,已受认证的产品若在另一未受认证工厂生产,并不能自动获得认证。NSF亦提供ISO 21469认证,受认证的产品与认证工厂可于NSF网站查询。1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程鹏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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