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性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偶然性是对于一件事情,因各种原因无法预测其未来,而只能通过大量的观察来统计其结果,以概率来描述其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一种方法,一般以必然性相对。

背景事件的发生是受多方面因素控制的,只有所有因素都具备了,事件才发生。符合乘法原理,表达为:

以最简单的情况(2个因素)为例,有:设因素1确定,因素2不确定。这样,当因素2不具备(因素2=0)时,事件不发生(事件=0);当因素2具备(因素2≠0)时,事件就发生(事件≠0)。事件对于因素1来说,就是偶然性的,当因素1具备了,但是事件可以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事件的偶然性决定于因素2,因素2是否具备。当因素2具备的次数多时,偶然性趋于必然性。当因素2永远具备,只要因素1出现,事件就必然发生,这就是必然性。1

对于多因素事件,与2个因素事件同理。因素越多,事件发生的概率越小。因素过多,就成了不可能事件。1

例如:种子在适宜的温度、适度条件下,必然发芽。这是必然性。历史事件的发生就是偶然性的,只有几个条件凑到一起才恰好发生,时机未到,个人再怎么努力也是枉然。

偶然现象的存在根源在于:事件的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人们在特定的条件下不一定能掌握到某事件的所有条件,同时也观测不到所有的已知条件,所以就无法推断此事件是否必然发生,因而认为该事件的发生是偶然。事实上,在无知情况下对必然的描述。1

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关系由偶然性产生的原因看,偶然性与必然性不存在下列关系:

必然性导源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所谓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基本性质的矛盾),而偶然性的产生主要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引起的。2

因为事件的发生是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单有内部根本矛盾事件不会发生,所以内部矛盾决定必然性是错误的。同样,单有外部矛盾,事件也不会发生,所以偶然事件不能归因于外部矛盾。所以把必然事件归因于必然因素、偶然事件归因于偶然因素是不合理的,是循环论证的体现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同等重要。

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方向,而偶然性则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只能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2因为从偶然性产生看,相对于必然性来说偶然性只是条件具备不充分造成的,偶然性与必然性差别只在于概率高低之分,不存在地位差别。所以必然性居于支配地位、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无从谈起。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偶然是在无知情况下对必然的描述。既然不存在必然性居于支配地位,当然就不存在表现不表现、隐藏不隐藏的问题了。3

偶然性,无非是包罗万象的外在世界中为人们所不太了解的那些联系。恩格斯指出“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藏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这里说的规律,即指的是事物之间历史形成的广度不同、深度不同的各种联系,尤其是那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本质性联系。这也是因为长期以来,牛顿物理学一直独霸天下,几乎无人反对。牛顿把宇宙描写成一切都是按照某种定律精确地发生的,宇宙是一个结构严密的组织,未来的一切都由过去的一切严格决定。这种牛顿式的严格决定论思想,蕴含着对任何偶然性和随机性的排斥。

实际上,不管是牛顿之前的伽利略,还是牛顿之后的拉普拉斯、爱因斯坦和普朗克,以他们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家对世界的理解都是基于必然性,旨在揭示客观世界运动的因果性和规律性。与此相对应,对日常生活的理解和看法也是必然性居支配地位。人们认为,生活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次序和通常的方式合乎理性地演化,至于所遭遇的偶然性不过是很少的意外。我们多年来受到的教育,更加强化了这种认识。大家可以在一些经典的哲学著作中,非常方便地找到这样的表述: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等同的。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居支配地位的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它决定着事物的发展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则相反,它不是事物发展进程中居支配地位的趋势,它对整个事物的发展则起着加速或延缓以及使之带有这样或那样特点的影响作用。

应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其发展必然也伴随着这种偶然性,忽视了偶然性和不确定性的企业发展理论是不完整、不科学的。虽然企业实务界已经逐渐对不确定性予以关注和应对,比如危机管理等,但总体而言,企业发展理论方面对这方面的关注还远远不够,认识和理解尚需大力提升。实际上,正是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企业不可能寻找到一种最好的办法去管理组织,因此企业应当寻求适度管理,以避免出现管理刚性,失去对不确定性的应变能力。企业要发展必需要考虑到并服从于企业自身的规模、企业的技术、企业面对环境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乃至敌对性等等。4

20世纪70年代以来,动荡的环境动摇了企业对战略规划的信仰。90年代中后期,环境不确定性的急剧增加,企业越来越难以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而传统的战略理论对此越来越无能为力,反叛传统战略理论的呼声越来越高。以环境不确定性、未来不可预测性、系统复杂性和演化动态性为基础的、强调偶然性、试错性、应急性、意图性、学习性、自组织性、自适应性、灵活性和随机性等特征的所谓企业发展的“偶然性理论”应运而生。事实上,偶然性理论不是一个单独的理论,而是一个理论的网络群,我们不妨把这个理论网络群称为“后现代”企业战略理论--因为在哲学和社会学中“后现代”意味着对理性、必然性的反叛和解构。

对偶然性理论的观点

偶然性理论在企业管理上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林德布罗姆、詹姆斯·奎因(J.B.Quinn)、明茨伯格(H.Mintzberg)、沃特斯(J.Waters)、钱德勒(A.D.Chandler)、哈默尔、吉尔斯(WilliamGiles)等。

试错结果奎因认为,决策者知道自己的局限性及未来环境变化的不可预测性,他会自觉地获取未来环境的相关信息,让最初的承诺保持为初步的、框架式的以接受未来的修正。这种渐进的逻辑改良(LogicIncrementalism)有助于消除局限性,有助于形成共识,从而实施其战略。现实的战略往往不是理性和计划的结果,而是不断试错的结果,环境的不确定必然导致企业不断尝试与修改自己的对策,这些应试对策的逐步积累就形成了战略。尤其是当我们的知识与经验无法应对外部复杂的环境时,不妨摸着石头过河,从试错中寻找解决方案。GordonSiu(1982)曾提及一个试验,这个试验便是对试错观点很好的诠释。Gordon讲到“如果你在瓶中放置六只蜜蜂和六只苍蝇,然后水平放置瓶子,使瓶底封闭的一端指向有亮光的窗户,你会发现蜜蜂会一直努力寻找瓶子的出口,直到累死或饿死。而苍蝇会在不到20分钟内从瓶子的出口冲出去。正是由于蜜蜂的聪明和飞行的整齐划一使得它们在这次试验中毫无作为。显然,它们认为,任何一个拘禁处所的出口都是光线最亮的地方,它们按这样的原理来寻找出口,而且坚持这种逻辑性极强的行为。对蜜蜂而言,玻璃瓶是一个超自然的神秘东西。它们的智商越高,这个奇怪的东西越不能让它们理解和接纳。而那些愚蠢的苍蝇,由于缺乏逻辑感,到处乱撞,终于撞到了好运,找到了出口,并赢得了自由”。

一种意图哈默尔和普拉哈拉德在研究日本的佳能、本田、小松等公司,之所以能战胜美国的施乐、福特、卡特彼勒等企业的原因时指出,这些在过去20年崛起为全球领袖公司的日本企业,其实并没有古典战略管理理论意义上的战略规划,但都是“无一例外地怀着与他们的资源和能力不相称的远大抱负起步的”,他们由此提出了“战略是一种意图”的著名论断。所谓战略意图,是指一种最终追求的目标。哈默认为,日本公司之所以能赢,不是因为他们有质量和成本优势,而是因为他们有“战略意图”。小松的“包围卡特彼勒”,佳能的“打败施乐”,NEC的“融合通信和计算机技术”都是战略意图的表达。战略规划不仅是一个规划过程,更重要的是一种意图。好的战略家能够根据这种意图,既能掌握经营环境的非线性改变,同时能够在多维度上考虑问题。战略意图虽然仅仅是一种“意图”,并不具体明晰,当然就更不完善,但它是“罗盘”而不是“地图”。在充满高度不确定性和存在大量偶然性的现实商业环境中,在变化越来越快的市场上,即使是最好的战略也不能给企业一个完全确定的既定路线。因此,作为指引方向和导航的罗盘,远比具体而详尽的地图要重要得多。无独有偶,《基业长青》(1994)一书的作者柯林斯(JimCollins)的实证研究表明,基业长青公司都是一些高瞻远瞩公司。这些高瞻远瞩公司的根本特征是,具有核心理念的指引和激励,即具有崇高的使命感--公司愿景或战略意图。在柯林斯看来,在崇高的使命感--核心理念的驱动下,企业员工们会自发地根据环境的变化来调整和创新,从而不断获得一连串短暂的竞争优势,从而从整体上体现出企业的持久竞争优势。

学习过程吉尔斯(WilliamGiles)、纳匹瑞(Lapierre)认为,既然外部世界如此复杂多变,高层管理者的职责不是制定战略,而是管理组织学习的过程,企业家在一种渐进式的学习过程中创建出企业的战略。通过学习尤其是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Learning),企业才能应对不确定性。“一方面战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战略管理更应通过创造变化来进行管理(Lapierre,1980)”。在干中学、学中干,是这一学派的基本思想;先行动、后思考,先射击、后瞄准,是这一学派展示的行为特征。1990年代后期产生的学习型组织理论则进一步认为,只为适应与生存而学习是不够的,必须创造性地学习。为此,彼特·圣吉(PeterSenge)在《第五项修炼》中提出了学习型组织的五项修炼,即自我超越、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通过这些修炼,将企业打造成为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扁平化和人性化的可持续发展组织。

应急过程明茨伯格(H.Mintzberg)和沃特斯(J.Waters)指出,最合适的战略制定与决策过程依赖于环境波动的程度。一个好的战略其实应该能够给企业多种选择,可以对这些选择做出清晰的权衡,同时也配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应该领导或是适应市场上迅速发生的变化。战略规划的程序和结果都应该和现实紧密相连。管理不确定性是企业的核心能力。钱德勒(A.D.Chandler)也有“组织结构随战略而改变(StructurefollowsStrategy)”的观点,即企业战略应当适应环境,即满足市场需要,而组织结构则应适应企业战略的改变。他们都把战略看成是意外的产物,是企业应对环境变化所采取应急对策的总结。为了提高应急能力,企业应该把自己锤炼成为“自组织”、“自适应”的组织。对于“自组织”的强调成为1990年代后期许多企业管理论著的主要特征。除了柯林斯的《基业长青》,比较著名的著作还有罗伯·高菲(RobGoffee)的《公司精神》(1998),肯·巴金斯(KenBaskin)的《公司DNA》(1998)等等。这些理论彻底放弃了机械式的战略模式和组织模式,代之以更激动人心和革命性的有机模式--自组织模式。这些理论认为,组织的自发学习和创新,可以使企业更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

示例一毛钱江苏常州一位市民在市内一家医院给孩子看病时,仅花了一毛钱,孩子的病就痊愈了。带着500元来看病的家长,在交费时以为自己听错了,反复问了几遍才确信这是真的。这个一毛钱处方被病人家属誉为“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扬子晚报》

实话说,这个“一毛钱处方”有着一定的偶然性。比如说,患儿在其他医院已经做过化验,有现成的化验结果可以依据;比如说,医生开的三种药,有两种患儿家里已经有了,最后只开了一种;比如说,儿童患者用药量比较小……但是无论怎么偶然,也难以掩饰这位医生一切以病人康复为本、不盯着病人腰包开药的良好医德。

更令人心生感触的是,对于“一毛钱处方”,这位医生的认识很朴素:医生就应该对每一个病人负责,根据病情开药,多开药不见得就能把病看好,对病人来说也是一种负担。正是因为这一点“朴素”,患者点名要其看病,“一毛钱处方”成了患者奔走相告的品牌。

“一毛钱处方”形成品牌效应,足以证明了患者选择医生的价值取向。但是,按照当今社会大环境来分析,人们也必然会担心,这样的好医生,会不会有“潜规则”的压力?而据记者对院方的采访得知:该医院提倡“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医生的考核更注重的是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评。医院对医生用药不作考核,医生的综合工作效率才是医院最为看重的。看到这里人们明白了,“一毛钱处方”的出现,又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根本上还是医院对医生的考核机制在起作用。

医疗卫生领域过度市场化,导致医方价值观发生变异的情况很令人担忧。不少医院、医生不以病人的康复为本,而是以医生、医院是否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本。而这样做,很多又以“医疗服务价值过低”为理由。怎么才提升医术的劳动价值呢?笔者以为只有让医生与“卖药收益”没有关系,“医”与“药”二者才能更加充分地体现各自的价值。医生开处方时只考虑“对症下药”,以维护医院的信誉,吸引患者前来就医,才是从医者的正道。

开出“一毛钱处方”的医生及其所在医院,体现了自身的医疗服务价值,也必然会在患者的追捧中,获得预期的发展。(马龙生)

刑责追究安徽阜阳,一个土地开发项目中,开发商与业主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不下。这场拉锯战,因政府公权力的介入而失衡。业主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一名业主服毒自杀。事后,授权强拆的一名副区长被问责,他同时被查出收受了贿赂。4月被判刑11年。暴力拆迁事件中,鲜有官员被问罪。此起事件被认为是“开先河”之举。(6月1日新京报)

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以血抗争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如何运用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了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终于看到有官员为强拆付出了代价,“滥用职权罪”这一罪名也为强拆问责而用,其破冰意义值得肯定。但是,仅有一名领导级官员因强拆受到刑究,其中也有一定的偶然性。

最大的偶然性就是“老大”的批示。当“强拆逼人自杀”的消息传到正着力于重塑阜阳形象的市委书记耳中时,他立即批示,“由市纪委和市建委派员对拆迁过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其次是在后来的案件升级和调查中,涉及到所有大小官员无一人与副区长曹颍章共同担责,所有人都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主要领导的批示,反腐部门不介入其中,这起强拆案件很可能以工作失误、集体担责而草草了结。

考问机制司法机关在赵作海案处理方式上较佘祥林案成熟。但是,赵作海案的出现再次证明,司法机关内部的主动纠错机制仍然是失效的。

处理更快更成熟

2010年4月30日,赵振晌在赵楼村“复活”。5月1日,商丘中院、商丘市检察院核实验证了赵振晌的身份。

河南省高院听取商丘中院汇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河南省法院召开审委会,决定撤销河南高院的刑事裁定与商丘中院的判决书,宣告赵作海无罪,并启动追责机制。

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商丘市公检法三部门相继召开新闻发布会,检讨工作失误。赵振晌获得65万元国家赔偿。

从所谓的“被害人”出现,到河南省高院纠错、赵作海完成无罪释放,用了9天,拿到国家赔偿,用了13天。

而佘祥林案的平反则没有赵作海案顺利。

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4月1日,入狱11年之久的佘祥林被准许取保候审。随后,京山县法院撤销对他的终审裁定。

佘祥林案在京山法院开庭重审当天无罪释放,并表示要申请国家赔偿。

佘祥林案纠错用了16天,过程一波三折。佘祥林拿到国家赔偿也几经周折。

经协商,佘祥林分别与法院和政府签订协议,由此获得赔偿25.6万,另有20万元生活补助,佘祥林撤回437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京山县公安局再赔偿佘祥林及佘母、佘的哥哥累计45万元。至此,佘祥林申请国家赔偿案画上句号,共获得国家赔偿70万元

“佘祥林案发生在2005年,时间较早,官方当时还没有处理此事的经验,手段还不是太娴熟。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类似的冤案有很多,官方处理方式也日臻成熟。”当年采访报道佘祥林案的一位记者如是说。“佘祥林放出来后,警察还用掉包计,不让记者接触他;法院也非常固执地拒绝采访,明知道是错案,还不愿意马上承认。”这位记者说。

这位记者认为,佘祥林案不太顺利,也和佘祥林本人有关。佘祥林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而赵作海案件就单纯多了,他只是个普通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河南法院系统的工作也务实,再审程序开展很迅速,国家赔偿也很快。

“偶然性”考问纠错机制

媒体人马云龙认为,佘祥林案和赵作海案存在一个显著的共性:都是法院系统被动纠错的5。

“在外部力量异常强大,所谓‘被害人复活’等这些偶然因素的出现,才使得翻案成为可能。这说明我们司法系统内部主动纠错的机制是失效的。”

“从2005年至今,司法当局对这些案件的态度是能拖就拖,这种消极态度是共通的。”马云龙告诉记者,“就目前的赵作海案来看,商丘市司法系统至今还没有有力度的(责任)追究。”

马云龙认为,聂树斌案更值得关注。聂树斌案的真凶暴露5年了,聂树斌也被枪毙16年了,可至今聂树斌案还没有纠错。而且,聂树斌案比佘祥林案早暴露出一个多星期。

2005年3月15日,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2005年3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走上了漫漫申诉路。

2007年8月15日,聂母在取得当年聂树斌的原审判决书后前往河北省高院申诉立案未果。2007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张焕枝,申诉材料已转至河北高院,聂案的申诉由河北高院负责。

2007年11月5日至今,河北省高院始终未对聂树斌案的申诉立案,是否立案“还在审查之中”。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杜强 - 高级工程师 -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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