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甲板舱口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露天甲板舱口,即布置在露天甲板处的舱口,是垂直进入船舱的门或格子盖,即船舶甲板上供装卸货物、机件或人员进出用的开口。露天甲板舱口一般配有舱口盖,是船上封闭舱口的设备。

露天甲板舱口结构船舶的货舱口结构形式根据舱口盖形式、舱口所在位置和装运货物的种类而定。

船体发生断裂或出现严重海损事故的原因之一是舱口设计不当所造成。因此,设计舱口角隅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适当的甲板开口的角隅形式。

(2)角隅处甲板用加厚板加强。

(3)应注意结构的连续性,避免形状、剖面或厚度的突然变化,减小角隅处的应力集中。

舱口纵桁与舱口端梁必须有效地连接,通常采用较厚的菱形板相连接。舱口角隅的形式一般有圆形、椭圆形、抛物线形及流线形数种。

如圆形角隅伸入舱口围板内,则其最小半径应为300mm;或者若舱口围板本身做成圆桶形,且与甲板板内缘焊接,此时的角隅最小半径应为150mm。1

舱口围板的形式(1)露天甲板舱口围板形式如下。

1——半圆钢。舱口围板高度为600mm以上,如在其上缘不设面板,则在上边缘设一半圆钢,并在一适合舱口盖关闭处设置一水平扶强材(一般为球扁钢)加强;

2——舱口围板水平球扁钢,设置于上缘或离上缘约250mm处;

3——水平球扁钢宽度不小于180mm;

4——肘板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垂直加强筋或肘板,垂直加强筋或肘板的腹板高度应不小于水平球扁钢的腹板高度,并应具有折边或面板;当围板高度大于900mm时,应减小上述加强筋或肘板的间距;

5——圆钢吊货时防止钢索磨损,且增加舱口围板的剖面模数。

1——水平面板,舱口围板的强力构件,同时作为舱口盖滚轮的基板,其宽度配合舱口盖的要求;

2——舱口围板,甲板以上的高度根据舱口盖板的高度确定;当围板高度等于或大于1200mm时,应在围板半高处增设一根水平球扁钢或其他等强度构件;

3——肘板;

4——圆钢。

露天舱口围板设置应注意:不应将舱口围板的外伸肘板或供储存钢质舱盖的轨道焊于甲板室或桅屋上,除非舱口围板作为船体的纵向强力构件考虑。当舱口围板支承集装箱时应对舱口围板及其支撑构件作相应加强。通常应避免在舱口围板顶部开口,如有不可避免的顶部开口,应采用圆形或椭圆形。在纵向连续的舱口围板端部趾端应设计成软趾,而且在横向舱口围板之间的连接梁上应设有排水口,其要求应满足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要求。

(2)下甲板的舱口围板承受较大的横向载荷,但是为了不致影响过多的载货容积,纵桁一般不希望设计得很高,有时为了满足剖面模数的要求设计成箱形。图6所列为舱口围板的一般形式。

舱口纵桁采用折边,在吊货时,可以起防止磨损钢索的作用。但在大船中,受力大,板厚大,折边加工较困难;且使用材料不经济,在纵桁剖面模数难以满足时,可以加焊一块扁钢,如虚线所示。

纵桁采用组合T形材,并在下角上加焊一圆钢,以起防磨作用。这种形式在施工上比较简单,用料比较经济,一般面板厚度为腹板厚度的1.5倍~2.5倍,有利于削面模数的增加。

这种形式对于钢索的防磨作用较好,并且有利于搁置舱口粱.其缺点是舱口两端处的施工比较复杂。

当舱口长度很大时,为了增加纵桁的剖面模数与惯性矩,可以设置二道组合腹板的形式,靠舷侧一道的腹板可稍薄,并开设人孔或手孔,以便于施工。2

舱口围板的高度与厚度根据IMO的要求,对采用活动舱盖关闭以及用舱盖布和封舱压条保证风雨密的舱口围板,从甲板上表面量起(若有覆盖,则从覆盖上面量起)的高度规定如下:

(1)在干舷甲板、尾升高甲板及距首垂线0.25L,以前的上层建筑甲板上的露天舱口围板高度为600mm,L为IMO定义的船长。

(2)距首垂线0.25L以后的上层建筑甲板上的露天舱口围板高度为450mm,L为IMO定义的船长。

(3)采用衬垫和夹扣装置的风雨密钢质舱盖或其他相当材料舱盖所封闭的舱口,在不影响船舶安全和采取有效措施的条件下,舱口围板高度可予适当降低,但须经主管部门认可。

(4)在非露天干舷甲板或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的货舱口,可按其所在位置及所需的舱口保护程度,设置适当高度的围板。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任毅如 - 副教授 -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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