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实施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发布第一批标良正式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2-28

来源:中国标准化协会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各有关单位: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自2019年6月启动以来,经过一年半的试点评价,新机制得到了实践和检验,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得到了广泛认可。企业标良服务平台逐步完善,运行稳定,评价专家队伍逐步壮大,评价水平稳步提升。

为常态化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企业运用标准化系统理论和方法建立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基础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现就正式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元参与、企业自愿、规范有序的指导思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企业运用标准化方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中国标准化协会作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系列国家标准归口单位设立标良综合办公室,在标准化主管部门的引导下,出台正式准则等文件(见附件2、3、4),负责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www.gspchina.org.cn)的建设和运营,统一组织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三、具备独立法人的标准化技术机构,经过评审、注册、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正式成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构,依据有关准则等文件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第一批正式评价机构名单见附件1)。

四、经过培训、考试、注册的专兼职评价专家,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委派,依照有关准则等文件,承担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任务。

五、企业在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自愿申请,自主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接受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统一编号并颁发“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

六、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被评价企业均在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对外公示,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标良办公室建立升降级和退出机制,对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进行动态管理。

七、鼓励和支持评价机构及评价专家围绕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水平提升、标准体系构建、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企业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等系统要素开展咨询指导服务。标良办公室将研究出台相应评价指引,宣传推广优良企业,激励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

各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要严格按照评价准则等文件开展评价活动,严把评价质量关,共同开创GSP权威品牌。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良办公室

联系人:高  璐   王  喆

电  话:010-68488741/68487756

电子邮箱:gl@china-cas.org  

     wz@china-cas.org


附件:

1.标良正式评价机构名单(2021年第一批);

2.《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

3.《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构注册及管理规则》;

4.《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专家注册及管理规则》。

点下方阅读原文 查阅附件

来源:CHINA-CAS 中国标准化协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Mzc0OTIzOA==&mid=2247486800&idx=1&sn=2c9c93dff14c8b169b3dd6c0cb6bc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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