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推进科技评估工作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7-05

作者:李萌
【编者按】科技部李萌副部长撰写署名文章,刊发于《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2期。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科技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深入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和“十三五”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就加强监督评估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对推进新形势下科技评估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科技评估提出了重大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改革以及开展科学的评估工作。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关于创新体系怎么建要认真考虑。项目出去了,钱也批出去了,到底怎么样?要评估分析。”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也分别对加强重大政策、科技改革任务的监督评估,作出了重要指示和部署。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中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创新评价制度,加强对创新政策和科技改革任务的督查评估,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调整完善。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颠覆性技术创新不断涌现,科技创新竞争趋于白热化。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正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和重大科技项目陆续推出,迫切需要评估发挥情势诊断、绩效改进、决策支撑和价值引导的功能。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对科技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体系。与这些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科技评估工作及评估机构能力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发展提高。  二、科技部及有关部门强化科技评估工作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  上世纪90年代,科技部在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中率先引入评估机制,对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等进行了评估;1997年,组建“国家科技评估中心”,2004年正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科技评估事业取得快速发展。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等单位也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和推进科技评估工作。  近年来,科技部等部门围绕重大战略规划、科技计划、政策措施等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评估活动。例如,科技部牵头对《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会同财政部、发改委每年开展重大专项监督评估,支撑全国人大法工委完成了《科技进步法》立法后评估,连续8年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评估,开展科技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年度监测与评价,对973、863计划等科技计划的项目(课题)全面开展概预算评估,开展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评估等。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会委托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组织开展了科学基金25周年资助与管理绩效国际评估,中科院开展了知识创新工程评估、研究院所绩效评估等。  上述重大评估活动,锻炼了一支队伍,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为评估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20多个省份的科技管理部门陆续设立了独立的评估机构。近几年社会化的评估评价机构发展也较快,在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上取得积极进展。  随着科技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关部门更加重视科技评估,评估导向更加明确,部署更加强化。科技部党组会、部务会多次研究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和制度建设重大问题,大力推进科技评估工作。主要举措包括:  第一,加强统筹管理和力量配备。在2014年底的科技部整体机构改革中,将原政策法规司调整为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增加监督评估的总体职能,并设立管理监督评估的专门处室;2015下半年又增设一个处室,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监督评估管理力量。  第二,加快推进科技评估制度和体系建设。当前正在深入推进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核心任务就是搭建“一个平台、三根支柱、一套系统”。所谓三根支柱中的一根,指的就是科技监督评估体系。今年以来加快了监督评估制度的出台实施,印发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计划于今年年底出台。  第三,将科技评估融入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及加强监督评估工作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了对2016年启动的42个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与实施方案的相符性评估,对首批7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改建情况和制度规范建设等进行监督评估,初步构建了“嵌入式”的科技监督评估管理模式。同时,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开展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的总体绩效评估以及项目课题的全流程评估管理,为落实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专业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撑。  第四,加强经费支持与条件保障。研究设立专项经费,启动信息系统建设,支撑保障科技计划绩效评估、专业机构履职绩效评估、评估队伍建设及培训、评估信息化及相关基础性和战略性研究等各项工作。  三、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找准评估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是深化科技评估理念转变。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积极发挥评估在“事前、事中、事后”的独特功能与作用,将评估工作全方位融入到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之中,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核心理念、关键问题和目标要求来定位评估的主要业务方向,探索评估的途径、方法和模式。  二是积极探索和创新评估理论方法。科技创新的发展模式在变,科技评估的理论、范式也需要相应转变。要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评估理念和方法的同时,探索开发符合世情、国情、科情的评估理论、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快构建科技评估的“中国模式”。  三是扎实推进科技评估制度化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评估制度化建设还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评估任务的组织实施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一道,共同引导、扶持科技评估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科技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四是大力加强科技评估标准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能够克服生产、制造中的随意性,规范和引领科技创新活动。科技评估也应有自己的基本准则和规范的程序、方法。目前,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牵头组建了科技评估标准化工作组,在标准规范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项基础性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对于提升科技评估机构专业化水平,促进科技评估行业规范化发展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是加强科技评估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评估机构要重视对专业科技评估人才的培养,推动科技评估队伍不断向专业化和高素质方向发展,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领军型人物和专家型人才。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一方面要继续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化水平,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评估特色智库;另一方面,要做好“领头羊”,发挥好示范带头、辐射带动作用,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多方采取措施加强全国科技评估行业的业务素质培训和相关能力建设。  六是围绕重大任务加强评估结果的深度开发和利用。结合“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阶段性特点,以及新科技革命对评估工作提出的迫切需求,准确把握重大评估任务要求,加强评估实践,特别要注重评估结果的扩散和应用。只有评估结果得到利用,评估工作才有意义。要研究和加强科技评估结果的使用机制,如探索建立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相挂钩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估优化资源配置的“指挥棒”作用;建立评估结果跟踪回访制度,使评估结果的应用真正融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评估机构要着眼全局,勇于担负时代使命  面对新的要求,评估机构应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全局出发,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一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科技评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评估工作的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和监督保障作用。二要强化机构负责。要牢固树立法人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应用成熟的评估理论、成体系的方法和工具,拿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评估成果。三要强化协作发展和国际视野。积极参与并承担国际评估任务,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在国际舞台上“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四要恪守职业准则和廉洁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树立专业精神,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评估机构守则建设和党建工作,坚决防范廉政风险。  当前,科技评估事业发展态势令人振奋。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技评估机构建设和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应围绕大局干大事,构建高端工作布局和体系;多承担重大评估任务,多出有价值的评估成果;加强对地方、部门的服务和机构协作发展;坚持国际视野和国际化发展方向。全国各级各类评估机构,要坚持突出特色,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在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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