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铂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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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铂壬 2021-02-26
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时所反馈的修改意见,我们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20 电子邮件:SHIP@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 邮编:100804
附件: 1.《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