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瓦斯发电项目5月起实行两种上网电价结算方式 企业自选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3-17

来源:山西省投资促进局

近日

从省发改委传来消息

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我省瓦斯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瓦斯发电项目将实行两种上网电价结算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关于完善我省瓦斯发电上网电价
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次执行两种上网电价结算方式的瓦斯发电项目,适用于2020年8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气和瓦斯发电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文件印发前核准的瓦斯发电项目(含乏风氧化发电项目)。


该文件印发后核准的瓦斯发电项目,则不再给予电价补贴,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随基准价调整相应调整)。

两种上网电价结算方式分别为以收定支结算方式和低电价结算方式。


以收定支结算方式

上网电价按0.509元/千瓦时执行。选择此方式的发电企业,上网电费由电网企业按燃煤发电基准价0.3320元/千瓦时预结算,其余电价补贴部分按年度进行清算。当补贴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单独统计、暂不兑付,待实际回收补贴资金超出应结算补贴额时,予以逐年追补。


低电价结算方式

上网电价按0.4048元/千瓦时执行。选择此方式的发电企业,上网电费由电网企业定期、全额结算。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晚报


山西省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转型综改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4层

办公电话:0351-4675511 传真:0351-4675000

网址:www.shanxiinvest.com

邮编:030032



来源:investshanxi 山西省投资促进局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MTk5Mjg2NA==&mid=2247506444&idx=3&sn=006bf428b338450bb0b2e8fec56bbad9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