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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5-21

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全面保护天然林,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我省及时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意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着力推进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和停伐管护,多举措开展天然林保护宣传,有序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稳步推进。


研究部署,着力推进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

在《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伐天然阔叶林的基础上,自2016年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同时取消“十三五”期间天然林主伐指标。用严格的管制,确保天然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根据中办、国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深入调研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起草贯彻落实意见。2020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3大方面1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明晰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发展方向。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我省天然林补助资金3.86亿元。根据天然林保护管理相关规定,我省迅速开展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全力推进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和停伐管护协议签订工作,全省共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273.09万亩,圆满完成国家2020年下达的任务量。


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宣传

在中国林业网、中国绿色时报、今日头条、浙江发布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天然林相关政策信息和权威解读;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政策面对面”栏目播出专题访谈《浙江省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国家林草局简报专刊发布信息,肯定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摄制完成《保护天然林,绘就浙江绿水青山底色》宣传片。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扩大天然林成效宣传。


有序推进,加强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

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把符合区位条件的天然林逐步纳入公益林管理,同步落实补偿资金和管护要求,积极推进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全省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天然林达3335.1万亩,占天然林总面积的66.05%,全省2/3的天然林与公益林已实现并轨管理。

“十四五”期间,根据中办、国办《制度方案》及省两办《实施意见》的要求,我省将持续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指导市县编制实施方案。严格用途管控,科学合理确定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实施分区施策,强化监测管护。加快并轨管理,逐步扩大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范围,重点区域天然林全部实现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文章归属:林业


来源:xiamenkepu 厦门科普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YxMzExOQ==&mid=2651585545&idx=2&sn=9028d682f6098c1e2daf2e40a370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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