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亦,卢春雷:马克思恩格斯权威观及其在当代的新发展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5-22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许多文本里都有“权威”或“政治权威”的论述,尤其是当以巴枯宁主义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大肆鼓吹反对一切权威、消灭一切国家的错误观点喧嚣之时,为了保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沿着正确方向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集中撰写了《政治冷淡主义》《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以及《论权威》等一系列论著。这些论著,一方面从理论上清算了巴枯宁主义,对于澄清工人阶级运动的指导思想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另一方面系统论证了权威,特别是无产阶级政党权威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当下,深刻挖掘和研究这些观点,对于理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权威观不断继承和发展,形成“党的核心”这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权威观的中国化表达、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两个维护”的新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恩格斯权威观的出场路径        

    对无政府主义特别是巴枯宁主义的批判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权威观的出场路径。巴枯宁是巴枯宁主义的领袖和精神导师,在年轻的时候就是俄国民粹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对于巴枯宁早期的革命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给予肯定的评价。例如,在1849年5月的德累斯顿的起义中,巴枯宁承担着城市防卫的领导工作。事后,恩格斯对他的能力和表现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肯定,认为起义群众找到了一个“能干的,头脑冷静的指挥者”。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1861年之后,这个曾经恩格斯口中的“能干的,头脑冷静的指挥者”,却开始热衷于“冒冒失失地投身到破坏一切的无政府状态中去”的活动,并通过建立秘密的无政府主义团体和组织进行更大规模的“破坏一切”的暴动。1868年,巴枯宁一边加入第一国际,另一边又在国际之外建立一个“国际社会民主同盟”这一无政府主义组织,试图以在国际的每个支部都成立“同盟”分支机构的方式向第一国际内部进行渗透。1872年,对于巴枯宁愈演愈烈的无政府主义的阴谋活动,第一国际海牙代表大会决定将巴枯宁开除。在他被第一国际开除之后,巴枯宁主义者更加肆无忌惮,成立了所谓“反威权主义国际”组织,公开走上了与第一国际对抗的道路。

    在巴枯宁主义者看来,私有财产继承权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根源,由于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存在使得资产阶级的财产越积越多,这样就形成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制度。因此,要消灭资本主义不平等的制度,首先就必须消灭这种继承权,而要消灭这种继承权,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国家,因为资本主义国家才是私有继承权存在的最根本的罪魁。单从这样“严谨”的逻辑推理来说,无政府主义敌视资本主义国家,要消灭资本主义国家的主张确实具有一定的蛊惑性和“说服力”。但是,他们主张中所要敌视的、消灭的国家并不局限于此,在他们眼中,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切形式的国家,包括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都应该被消灭。巴枯宁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与以往所有类型的国家一样,是一种奴役人、压迫人的新构想,它无非是对无产阶级之外的其他阶级和民族的专政。由于对国家的敌视和厌恶,促使巴枯宁(主义者)否定一切权威,因为一旦权威存在或承认权威存在也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意味着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将失去做人的自由。无论是敌视国家还是否定权威,有一个问题是巴枯宁主义者不能回避而且必须解决的,即如何实现消灭国家、消灭权威的目的呢?对此,他们给出的答案是,希冀出现灾变,这种灾变导致国家在一天之内被彻底消灭,随之人类就会进入“无政府状态”的社会。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任何权威存在,人人都拥有平等、自由,这些“自由的人”自愿组合构成不受任何社会联系约束的自由和自治公社,每个人可以随意加入和退出公社。显然,巴枯宁(主义者)的学说没有丝毫新意,是对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蒲鲁东无政府主义思想的抄袭和拼凑,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它就是“一个最无知的人”的“东一点西一点草率拼凑起来的杂拌”而已。

    针对巴枯宁主义在理论上的混乱与反动,马克思、恩格斯及时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巴枯宁关于继承权问题上的貌似“严谨”的逻辑推理其实犯下了因果倒置的错误。正如上文所述,巴枯宁认为,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存在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与阶级之间、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根源,所以,要实现人类社会阶级平等以及个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平等,就必须从消灭私有财产继承权开始。显然,巴枯宁不懂得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存在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度的产物,换句话说,私有财产继承权不可能先于私有财产的存在而存在,恰恰是因为先有了私有财产,并且需要从法律上对其进行固化和提供保护的时候,才形成了所谓的私有财产继承权问题。因此,如果只是废除私有财产继承权而不首先消灭私有制度,那么废除私有财产及其继承权问题就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

    针对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火力更多集中于其错误的国家观和反对一切权威观点上。反对、敌视和消灭一切国家是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理论的核心。在巴枯宁看来,一切国家,包括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在内,都是对人的自由、人性的扼杀和否定,是产生阶级对立与不平等的根源。他希望有那么一天灾变突然来临,国家就此被消灭,人类进入无政府社会的状态。显而易见,巴枯宁忘记了国家的消亡与其产生一样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从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使命来看,消灭阶级进而使得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走向消亡,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只要其他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它们进行斗争(因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还没有消失,旧的社会组织还没有消失),无产阶级就必须采取暴力措施,也就是政府的措施;如果无产阶级本身还是一个阶级,如果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基础的经济条件还没有消失,那么就必须用暴力来消灭或改造这种经济条件,并且用暴力来加速这一改造过程”。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里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转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会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巴黎公社的经验证明,无产阶级只能通过暴力的方式炸毁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才能抬起头、挺起胸,进而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包括生产工具在内的一切资源集中在国家即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中。我们看到,巴黎无产阶级革命后,就立即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红色共和国”,还运用所掌握的革命武装,不仅抵御了入侵并围困巴黎的普鲁士军队,而且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而公社成立的由人民选举、监督并可以随时撤换的委员所组成的委员会,有效地维护了巴黎城内的革命秩序。巴黎公社的实践表明,当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绝不可以像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者所鼓动的那样立即废除国家进入无政府社会,而应该建立起属于无产阶级自己的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镇压敌人和实行社会经济革命的唯一机构;而如果不进行这样的革命,那么“整个胜利最后一定会重归于失败,工人就会大批遭到屠杀,巴黎公社以后的情形就是这样”。

    敌视、消灭一切国家是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的核心思想,而反对一切权威是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的理论特质。在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者看来,国家之所以能够导致阶级与阶级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国家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权威,正是因为无处不在的权威致使社会上存在着专横、存在着压迫,人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平等和自由。由此,无政府主义者提出必须否认和否定权威之观点,并认为一旦人们承认权威也就意味着必须接受权威所带来的一切屈辱。针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这套反对权威的谬论,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政治冷淡主义》《论权威》《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等论著集中给予了严厉的驳斥,同时系统论证了权威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革命的必要性。

二、马克思恩格斯权威观的主要内容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对“权威”或“政治权威”有多方面的阐述。这些阐述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阐述和论证“(政治)权威”的内涵。在西方政治学理论中,“(政治)权威”总是与“合法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合法性”简单地说就是“认同”。在马克思早期文本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在讨论“(政治)权威”时候,将它同“选举”“国家”等结合在一起,探讨了“(政治)权威”的“合法性”的源头,同时还使用了信仰、服从、顺从等词语来解释何谓“(政治)权威”。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多次讨论“(政治)权威”问题,马克思指出:“只是在第二个波拿巴统治时期,国家才似乎成了完全独立于社会并对它进行奴役的东西。行政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这时它的首脑不再需要天赋,它的军队不再需要声誉,它的官僚不再需要道义上的权威,便可以合法存在。和市民社会相比,国家机器已经大大地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在这段文字里,马克思清楚地表达出,随着国家机器变得越来越强大和独立,它的行政权以及官僚的权威完全可以不再依赖“道义”上的认同就可以形成和维持。在这样的政治权威面前,对国民特别是人数众多的小农阶级而言,“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因为,国民特别是人数众多的小农阶级迷信地认为“一个名叫拿破仑的人将会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送还他们”,于是,他们坚信从普选中选举产生的统治阶级,它的意志,即法律完全代表着国民自己的普遍意志。结果是,“国民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意志,而服从于他人意志的指挥,服从于权威……这样,法国逃脱一个阶级的专制,好像只是为了服从于一个人的专制,并且是服从于一个没有权威人的权威”。可见,马克思该篇文章延续了《论犹太人问题》《神圣家族》等文章中关于“(政治)权威”的一贯立场,揭示出在阶级社会中“(政治)权威”和国家之间的内在关系。也就是说,在阶级社会里,就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而言,必须具有政治权威;而这种权威可能是基于民众主动的迷信顺从,或者是源于国家机器的强大使得民众不得不选择认同。

    第二,无产阶级国家同以往所有类型的国家一样也必然存在(政治)权威。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本中,马克思清楚地表明了只要有政治国家存在就一定会存在着政治权威的观点。而恩格斯更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事实出发,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权威”存在的现实性,即“一方面是一定的权威,不管它是怎样形成的,另一方面是一定的服从,这两者都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因此,与马克思一样,恩格斯也坚定地认为,只要有政治国家存在就一定会存在着(政治)权威。作为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阶段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建立起来的属于工人阶级的政治国家,因而其中存在着(政治)权威是无可辩驳的社会事实。

    首先,当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它昔日的敌人并没有因为失败而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它总是想方设法地颠覆年轻的“红色共和国”。因此,对于新生的政权而言,必须拥有工人阶级的军队、建立强大的国家机器,充分行使作为国家的政治职能,即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依靠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权威对一切试图颠覆无产阶级政权的敌人实施专政和消灭的职能。正如恩格斯如是说:“获得胜利的政党如果不愿意失去自己努力争得的成果,就必须凭借它以武装对发动派造成的恐怖,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要是巴黎公社面对资产者没有运用武装人民这个权威,它能支持哪怕一天吗?反过来说,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公社把这个权威用得太少了吗?”公社之所以存在时间较短,除了强大而凶残敌人的血腥镇压之外,还和公社自身对必要政治权威特别是革命武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巴黎无产阶级取得胜利之后,并没有利用革命暴力及时对盘踞在凡尔赛的反动政府发动进攻,也没有对混入城中的反动力量以应有的打击,而是沉迷于消极的纯粹防御,结果给了反动政府喘息、休整和反扑的机会。可见,在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是个漫长过程,无产阶级专政是这一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无产阶级必须依靠强大国家机器的权威实现对社会政治统治,使得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经济条件和物质基础逐渐丧失殆尽,最终使得阶级消灭,政治国家走向消亡。


最后,完成无产阶级专政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变离不开政治国家及其政治权威。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无产阶级专政正是这种政权存在的具体形式。这种政权形式不仅是共产党人为了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斗争的产物,更是代表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未来。为了革命的未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取得政权之后,必须运用手中的政治权力,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将它们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尽可能地尽快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通过社会生产力的增长,改造所有制关系,消灭阶级、消灭国家,逐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具体而言,无产阶级取得公共权力并利用这个权力使得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通过这一行动,无产阶级可以使生产资料摆脱它们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质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这样,“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专政在没有完成消灭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的时候,在全部生产还没有完全集中到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时候,无产阶级专政的公共权力的政治权威就不可能消失。

    其次,无产阶级专政同过去所有的国家一样,不仅需要政治权威来实现作为政治国家的政治职能,而且也需要社会权威来实现国家组织经济生产和管理社会的其他社会职能。作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阶段的无产阶级专政而言,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发展起来,而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也就是说,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初,它不但随时要面对被推翻的反动势力的反扑,而且还面临着手改造旧有社会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所遗存的各种弊端的任务。就像巴黎公社建立之初那样,公社立即就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无产阶级、农民和中小中产阶级的利益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改革措施,试图剥夺和根除阶级存在所赖以维持的经济基础的工具。不仅如此,公社还发挥了科学教育文化等其他社会职能,如公社实行教会与学校相分离,实行免费教育,开办业余教育,广泛开设图书馆博物馆等,使得广大劳动人民获得了读书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公社还运用其无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政治权威改变了巴黎城市的精神面貌,使得“巴黎的个人犯罪案件惊人地减少了”“小偷和荡妇没有了,暗杀和路劫没有了”“自从公民自己行使警察职能以来,即使是在地僻人稀的街区也没有接到一次夜间抢劫事件的报案”。可见,无产阶级专政只有依靠其强大国家机器的政治权威,才能有效地实现对旧社会所遗留的各种弊端的改造。

    第三,揭露了反权威主义者尤其是巴枯宁主义者否定一切权威观点的反动本质。敌视、消灭一切国家是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的核心思想,由此推论出来的“反对一切权威”成为其理论特质。这一思想对于国际工人阶级运动具有极强的蛊惑性和煽动性。面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荒唐、无知的诡辩,马克思从国家和暴力存在的客观条件、从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经济条件出发,给予了无情地批驳。他指出,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者之所以极其露骨地敌视国家、反对一切权威的真实意图,是要求无产阶级放弃反对资产阶级的一切政治运动。因为按照巴枯宁主义者的逻辑看来,工人阶级只要组织成政党、只要从事任何一种反对资产阶级的政治活动,哪怕举行罢工,都是对资产阶级国家合法性存在的承认。很明显,对巴枯宁主义者而言,他们根本不能懂得无产阶级政治活动和政治统治对于工人阶级解放的现实意义,当然他们更不懂得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过程中的武装“革命”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按其本质来说,“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所以,无产阶级要获得最后的解放只能通过政治斗争和政治革命才能实现,一旦无产阶级放弃了政治斗争和政治革命,在凶残的资产阶级面前工人阶级只能束手待毙。

     在当时,巴枯宁主义给第一国际在意大利的工作带来了严重的阻碍,批判巴枯宁无政府主义国家观就成了当时意大利工人运动面临的迫切任务。恩格斯应意大利《人民报》编辑的请求写了《论权威》一文。该文是恩格斯批判无政府主义的经典著作。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具体呈现,阐述了确立和维护权威的必要性,批判了巴枯宁无政府主义主张个人无限自由和否定一切权威的错误观点。恩格斯指出,巴枯宁主义者首先不懂什么叫作“权威”,他们实际上在滥用“权威”这个字眼。在恩格斯看来,所谓“权威”,就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以服从为前提”;但是,在无政府主义者眼中,“要想给这种或那种行为定罪,只要把它们说成是权威的就行了”。也就是说,大凡不能令无政府主义者满意的一切,他们都可以用“权威”来进行判决。对于这种谬论,恩格斯列举了大量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事实进行驳斥。恩格斯指出,随着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换,人类生产呈现出孤立活动被联合活动取代的趋势,但是,“联合活动就是组织起来,而没有权威能够组织起来吗”?就棉花成为棉纱的制作过程来看,六道连续的工序分别在不同的车间去完成,为了保证这样连续工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它需要每一个劳动者组织起来,统一按照运转的蒸汽机权威所确定的钟点开始和停止工作。也就是说,劳动者们“首先必须就工作时间取得一致;而工作时间一经确定,大家就要毫无例外地一律遵守”。一旦在生产时出现了有关生产过程、材料分配等问题的时候,为了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往往会由各劳动部门的少数代表或者是通过多数表决的方式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解决方案一经提出并最终形成就得必须坚决服从。因此,在棉纱生产的整个过程中所有的“问题是靠权威来解决的”。在恩格斯看来,最能清楚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需要独断权威的算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只了。当航行中的船只遇到生死存亡时刻,为了保证船只上所有人员的安危,所有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一个人的意志,即船长的意志,这就是权威,而且是独断的权威。可见,随着人类生产、流通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大工业和大农业时代权威,不但没有消失,相反,它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说:“一方面是一定的权威,不管它是怎样形成的,另一方面是一定的服从,这两者都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另外,权威的扩大并不影响人们对自治的追求,权威和自治历来是相对的,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适用范围;如果将权威与自治对立起来,甚至一味地言说权威是绝对的坏、自治是绝对的好,是极其荒谬的。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巴枯宁无政府主义者之所以无视权威存在的种种事实而拼命地加以反对,无非是出于以下两个原因:或者是“反权威主义者自己不知所云”,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只是在散布糊涂观念”;或者他们是知道的,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就背叛了无产阶级运动”,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都“只是为反动派效劳”。

三、马克思恩格斯权威观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     

总体来看,中国共产党人在近百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权威观,形成并确立了以“党的核心”这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权威观的中国化表达,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赋予其新内容、新特点。无数历史事实与经验证明,任何一个政党和组织的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尤其对有九千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更需如此。反之,如果没有核心或不能维护好核心,任何政党和组织即使像中国共产党这样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党,也不可能带领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并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

    早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少数共产党人正是在与当时占主流的无政府、无组织、反权威的各种无政府主义的批判和斗争中,鉴别并最终选择了以马克思主义政党原则组织建党并采取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进行革命的道路。我们党也正是在强调组织建设、政治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的过程中走向成熟和发展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中就明确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1928年,党中央在《关于各省委对中央的报告大纲》中,对报告的时间、种类、内容及保密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体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鲜明指出:“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由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邓小平同志也强调:“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

    在整个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及其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并在这一核心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中国人民“站起来”的百年梦想,走上了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开始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后形成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有了这些核心的正确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向“富起来”的伟大飞跃。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提法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对马克思主义权威观的新发展。之后,习近平同志结合新时代中国国情,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创造性地阐述并发展了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权威观,对马克思主义权威观做出了新贡献。

    习近平同志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合对“党的核心”“党中央权威”及其相关问题有许多重要论述。我们认为,他的主要观点和核心思想是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下展开的。他首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出发,强调“要以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承担起”民族复兴大业的政治任务;然后再从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高度强调其“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核心思想,并把这一思想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进行系统阐述和具体落实,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观。

    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核心思想。他认为,要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的顺利发展,就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局部服从全局,确保各项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他从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需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阐述了新时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同年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明确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实际上是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首要原则,也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对此,习近平同志具体论述道: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对此“必须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党的十九大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认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在这里,习近平同志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看作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当作我国革命、建设、改革成功的重要经验并提升为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

    在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体统一领导之间的关系,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他还从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和党中央强调的“四个意识”的角度论述该问题,认为其最根本的就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原则。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从党的最高原则的高度阐述了“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地位和作用。他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因为“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后来,在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为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的《导言》中,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及在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多次并反复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体统一领导。

    在最近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又及时提出并全面论述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思想,进一步论述并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威观的重要思想。

    对“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核心思想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习近平同志不仅从理论上作了详细阐述,而且从现实中确立其依据。

    一方面,从历史实践看,正是我们党树立了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权威观,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核心及其统一领导的做法,保证了我们党在遇到艰难险阻时,能有效地战胜各种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这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中国在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病毒扩散、取得武汉疫情防治保卫战胜利等方面的事实,也充分说明这一点。

    另一方面,习近平同志深刻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党的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具体表现在:一些同志忽视政治、淡化政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四个意识”不强,有的将党的领导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有的对错误言行缺乏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斗争精神,有的我行我素、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甚至庸俗化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些干部还不收手、不收敛甚至顶风作案,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形象,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阻碍了民族复兴事业的发展,甚至严重地削弱了党中央的集中部署、统一领导和执行力度。正是充分认识到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及其危害性(包括外部世界的变局、各种外部势力的渗透以及各种自由化思想的侵蚀等),习近平同志审时度势、高瞻远瞩,适时明确地提出了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新时期“重大命题”、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并进行深入思考、系统阐发和全面落实。

    纵观习近平同志在各种重要场合和会议上的讲话和论述,我们认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恩格斯权威观合乎新时代历史方位的全新阐述和核心思想;他关于“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两个维护”之关系的思想,把这一核心思想看作我们党的“重大建党原则”,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党领导的“最高原则”“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根基”的思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的思想,等等,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对马克思主义权威观的新发展和新贡献。

    我们应该看到,习近平同志论述的“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等一系列有关马克思主义权威观的理论创新和发展,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条重大原则,是坚持党领导一切的核心要义。有没有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衡量现代政党成熟的重要标志,更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坚持、在任何时候不能含糊不能动摇的重大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之上,陆续制定或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得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了强有力制度保障。

    其次,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在于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十八大以来,现实的实践充分证明,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的成就,实现历史性地变革和突破,关键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英明领导。因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在实践探索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迈向新征程的根本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就是要在自身的实际行动中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践行“两个维护”的实践中拥有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真正做到思想上坚定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绝对忠诚以及行动上精准对标。

    最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及其最终实现。我们既要在思想上充分地加以认识和理解,又要在行动上充分地加以实施和践行。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中国人民之所以能够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之所以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根本在于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时,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置于多方面显著优势的首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化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所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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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kd_xbsk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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