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施策,推动科技中介高质量发展

曹若嵋 2021-06-29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树高叶茂,系于根深。科技自立自强之树枝繁叶茂,关键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之根深蒂固,科技中介则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机肥。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以促进创新活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知识产权代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服务,正在加速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但是,我市科技中介还存在体系不够完善、服务不够多元化、机制不够灵活等诸多问题,如何发挥好科技中介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政府引导力,完善科技中介发展体系

  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的政策和法规体系是保证科技中介业健康、有序、高效发展的必要条件。科技部出台了《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撑科技中介发展的政策。我市应以国家政策为指导,结合本市发展实际,规划中介机构发展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实行星级认定评价制度,推动各类科技中介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进一步加强多跨协同。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施策,为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合力推进科技中介发展,并将科技中介机构整体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于不同类型的科技中介,各职能部门给予更精准化的指导。同时,借数字化改革之东风,探索“互联网+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提升科技中介发展的速度和效率,满足日益多样化、系统化、高层次的服务需求。

  进一步加强扶持保障。各地各级相关政府应发挥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根据不同类型的中介机构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在不同环节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二、凸显市场主体性,优化科技中介行业协同

  注重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积极主动开拓业务,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市场调研,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明确社会所需,寻找市场化需求,找准企业和高校院所的合作点,积极拓宽市场化、精准化服务的领域,而不再是完成政府所下达的任务。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市场化、全面化、社会化发展。

  注重发挥头雁的引领作用。有步骤有重点推进科技中介建设发展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科技中介机构中坚力量。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机构,推进有品牌、有影响的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蓬勃发展,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且在各自优秀领域差异化发展。

  注重发挥行业的协同作用。为科技中介发展提供一个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提升社会认知度、信誉度、认可度。成立科技中介行业联盟,根据不同领域或者不同类别的科技中介,下设科技中介行业协会,促进同类型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的交流及跨类型间的互相合作,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营造良好的科技中介发展氛围。

  

  三、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科技中介服务质效

  以提升业务水平为“基”。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科技中介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组织形式等改革。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注重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际相结合,提升自身专业化服务能力,拓宽技术转移渠道,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科技中介机构应参与到整个技术创新活动过程中,为转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成为科技成果进入市场的关键渠道。

  以培养专业人才为“先”。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必须依赖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应完善自身人才培养机制,将自身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放在首要位置。通过高校合作培养和参加社会化培训,建立一支懂技术、懂转化的专业化综合型人才队伍,引进或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人才法律法规、经济实务、知识结构等职业素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以深化合作交流为“要”。不断拓宽对外合作交流渠道,以便增强与国内外标杆型科技中介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加快自身发展及服务质量的提升。努力与海内外高水平科技中介合作开展中介服务,以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拓宽服务市场。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可以把触角伸向国际市场,拓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务,加快自身科技中介的国际化发展步伐。

  (嘉兴市科技信息中心办事员 王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