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职称5.5万元找人代写论文遭违约,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9-13

为提升职称,

在医院工作的赵某找公司代写论文,

结果钱也花了,

论文却迟迟出不来。

一般的人可能因为这种都是比较见不得人的,所以不敢宣扬。

而但这位医务人员竟然一气之下,将对方诉至法院,主张赔偿违约金!

那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认定呢?

近日,广州白云区法院审理了该案。


据介绍,赵某在医院工作,想要提升职称。但提升职称需要发表论文,因日常工作忙碌,其认为单靠自己难以完成论文和实验。故找到了某创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赵某与某创公司签订《业务委托合同》,约定赵某委托某创公司代为完成涉 SCI 期刊完稿及版权转让,某创公司需在 2020 年 3 月 19 日前按赵某要求整理资料、做好后期修改工作及对相关事宜妥善处理。总服务费为 33000 元,前期支付履约保证金 16500 元,服务完成后支付余款 16500 元。


2019 年 6 月 27 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与前述合同基本一致,赵某追加履约保证金,调整后总服务费为 55000 元,前期支付履约保证金 27500 元,服务完成后支付余款 27500 元。


2020 年 3 月 23 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与前述合同基本一致,延长完成期限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


但某创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故赵某诉至白云法院,请求某创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合同无效,不支持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约定某创公司根据赵某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编辑,但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履行合同的方式实际为由某创公司完成论文写作及发表,赵某不参与论文的写作、发表的全过程,仅在论文中作为作者署名。赵某亦明确表示其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与某创公司商定不用参加论文的写作,故案涉委托合同的委托事项实际上为赵某委托某创公司代写代发表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本案中,赵某因工作单位评定职称需要委托某创公司代写代发表论文,某创公司受托处理论文代写代发表事宜并获取利益,双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及公序良俗原则,构成学术违规,扰乱国家科学技术管理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签订的三份《业务委托合同》均属于无效的合同。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务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某创公司依据该三份合同取得赵某的款项 27500 元,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赵某主张的违约金问题,因合同无效且合同中未对违约金进行明确约定,兼之赵某对委托合同无效后果同样存在过错,故赵某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7500 元缺乏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白云法院判决:某创公司向赵某返还 27500 元,驳回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论文是"敲门砖",专业技能才是"铁饭碗",应注重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界清正风气。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光明网,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nsf-online删除或修改!

资源推荐  

国自然资源整理完毕,爆炸性资源必须带走

国自然2021指南PDF版本下载

科技奖励资料集合(评委、获奖项目、申报书等)

精品素材:10套优青、杰青PPT模板

3000张CNS封面级临床与科研绘图免费下载

神级素材库,论文绘图、做PPT,2000多页

重点研发答辩精品PPT模板收费下载

最新影响因子表格下载

精品人才竞聘答辩PPT模板收费下载

来源:kjzxnetcn 科奖中心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zEyNTI0OA==&mid=2247522227&idx=2&sn=82b520eb691ca7ff7ffc0b1b948d0285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