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的公告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9-1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的公告。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是对《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的第一次修改,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废止


与原标准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完善了导则结构、技术要求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相衔接;

——增加规划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符合性分析,强化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相关内容,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衔接;

——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要求,增加主要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分析、资源节约与碳减排等相关内容,落实区域生态质量改善、减污降碳协同共治要求;

——增加了产业园区环境风险现状调查、预测与评价、防范对策等相关内容,突出了产业园区环境安全保障要求;

——调整、完善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调查、环境可行性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等相关内容,明确了产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的基本要求;

——删减了附录A环境影响识别和附录B环境容量估算方法。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代替 HJT 131 —2003)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图文来源 | 生态环境部

素材整理 | 学会咨询二部

编辑排版 | 学会综合部



来源:gh_5931257335ab 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jE1NDEzMg==&mid=2247491353&idx=1&sn=ee694dff1d887e715a69027b3916fc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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