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学——经济行为的性质——理性行为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9-22

行为是有原因的,从而只有通过原因才能理解的行为只知道一个目标:行动的个人的最大快乐。趋乐避苦——这就是行为的意图。当然,我们所说的“快乐”和“痛苦”不同于它们通常使用的含义。在现代经济学家的术语中,快乐被理解为囊括了人们渴望、需要和努力追求的一切。所以,这里不可能再有“高贵的”责任伦理和低俗的享乐伦理之间的对立。现代意义上的快乐、幸福、效用、满足等等概念,包括了人类的全部目的,不管人类的行为动机是有德还是缺德,高贵还是卑下,利他还是利已。


一般而言,只有当人们不是十分满足时才行动。如果他们总是幸福美满,就不会有意愿,有渴望,有行为。在无忧无虑的乐土上是没有行为的。行为只因需要、因不满而发生,是对事物的有目的的追求。它的最终目的不外是摆脱被认为有缺憾的状态——满足需要,获得满足,增大幸福。如果人们有异常充足的外部资源供自己支配,他们能够通过行动使自己获得完全满足,人们就会毫不吝惜使用这些资源。他们就会只考虑可供支配的自己的能力和有限的时间。因为较之他们的全部需求,他们的能力和生存时间仍是有限的,他们仍然必须节约时间和精力。但他们不会在意材料的节约。然而事实是材料也是有限的,同样必须先把它们用于最迫切的需要,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去实现各项满足。


可见,理性行为的范围和经济行为的范围是一致的。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理性行为。所有的理性行为首先是个人的行为。思索着的只是个人,考虑着的只是个人,行动着的仍然只是个人。我们在后面将讨论,社会是怎样从个人的行为中发展起来的。

来源:ln_zdh 辽宁省机械工程学会自动化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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