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限电与“碳平等” | 减碳思考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9-30

    关注中国绿发会,订阅绿色未来 最近多个省市拉闸限电引起广泛关注。

    不仅东部发达地区,如浙江、江苏,中西部地区的湖南、广西、四川、云南,也在实施有序用电。

    据媒体报道,有观点认为,不少有序用电行为是政府为了完成能耗考核目标而作出的行政决定。

    大家对此事的关注,也引发了一些误导性言论,认为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博弈。

    当然,这一言论已经得到了权威驳斥,回归基础的现实也显而易见:当前国内动力煤、炼焦煤产能明显收缩,加上煤炭进口量减少,蒙煤通关量偏低,电煤供给短缺明显。

    这跟我国经济复苏伴生的高用电需求,显然不匹配。

    另外,部分地方紧急限电,还跟没把握好产业升级节奏、没做好平时能源管理工作、没跳出运动式减碳窠臼有关。

    (央视网评《拉闸限电里没那么多“大棋”》)在2021年4月22日举行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主席已经要求探索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消除贫困的协同增效。

    在“双碳”背景下,如何做好降碳与发展协同?

    笔者结合周晋峰博士所提出的“碳平等”理念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梳理。

    今天的大家都在谈气候危机,都在谈双碳目标,都在谈“减碳”和“碳中和”;那么这里头就面临着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碳平等的问题。

    说到碳平等,就需要明确“碳权”。

    周晋峰博士认为,“应该以地区消耗的能源来算地区的碳;而不是它的生产。

    它生产的给了外省,那么就不应该算它的地区的碳耗量。

    ”相较于现在从生产端的减碳要求,比如要求能源企业的减碳、不许碳排放了;要求企业单位产值的碳排放权以及后续的碳排放权交易……

    等等,这些都是在生产端出发的思考。

    而“碳平等”更注重从消费端倒推企业和地区减碳。

    以燃煤发电为例。

    比如:山西的电厂发的电,不光是为山西使用,还要输送到外省市去使用;外省市是否应该为这些煤电消费承担“碳责任”?

    山西又应该享有多少“碳权利”?

    如果“碳权利”不够了,还能不能再发电?

    如果不能继续发电,把煤炭资源运送到尚有碳权的地方继续再去继续发电,可能后果带来仍是总体上的碳排放增加。

    再比如钢铁:如果河北生产的钢铁被本省用了,碳耗量自然应该算在本省的头上。

    但是,如果它是本省的碳消耗、产品最终被外省用了,那么它应该是外省的碳指标。

    通过构建“平等的碳排放权和平等的减碳责任”,让每个参与消费的个体,都具备减碳意识,认识到他们不仅有平等的碳排放权,更需要肩负起平等的减碳责任,有助于真正的从人人参与的角度来实现碳减排。

    目前绿会也正在就需求侧碳管理促进交易体系改革创新进行研究,并计划组建专家课题,思考除了加大供给端的减排力度外,如何从需求端的碳管理来加强对整个市场进行拉动和影响。

    参考资料:《全国多省拉闸限电,中央叫停,为何地方政府仍“一刀切”?

    》-财经杂志《拉闸限电里没那么多“大棋”》-央视网评《“碳平等”是推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思路|周道生态文明》-中国绿发会文/tammy 审/cherry 编/angel往期回顾◆周晋峰与罗马俱乐部成员共同探讨碳平等与碳排放配额的合理分配◆基于消费端的“碳平等”如何实现节能减排?

    | 周晋峰于“第十届中国-东盟工程论坛”期间接受媒体采访◆绿会副理事长建言“黑客马拉松”:以科技推动“碳平等”◆“碳平等”是推动双碳目标的重要思想 | 周道生态文明(第120讲)分享是一种美德、关注是一种智慧了解公益项目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ChinaGreenExpress 中国绿发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ExMzM4Mg==&mid=2649676009&idx=3&sn=532f5d81369d0cf70f51fb70a5dc31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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