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发布 | 围产期抑郁症的筛查与诊治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9-30

    推荐理由:围产期抑郁症包括妊娠期间或分娩后4周内出现的抑郁发作,是导致孕产妇心理健康不良事件的重要原因,可能导致孕产妇及其子代的不良结局。

    围产期抑郁症是发生率较高、较严重但可以治疗的疾病,大众对该病的认识尚不充分。

    因此,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尽早诊断并及时干预。

    为此,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结合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及精神卫生专家的意见,制定了《围产期抑郁症筛查与诊治专家共识》(《共识》),已发表于8月出版的《中华妇产科杂志》。

    该共识旨在指导妇产科医师尽早筛查、合理评估及临床观察,并及时转诊至精神专科。

    内容要点《共识》强调围产期抑郁症可能会对孕产妇及胎儿或新生儿造成不良影响,应予以足够重视。

    围产期抑郁症最大的危险因素是既往抑郁症病史,对于有抑郁症病史的孕妇更应该注意围产期抑郁症的早期筛查及早期诊治。

    ◆《共识》提出应通过标准化、有效的筛查工具,在孕期或产后对孕产妇进行至少1次筛查,完成抑郁和焦虑水平的评估。

    作为筛查的一部分,可告知孕妇其出现围产期抑郁症的风险,并指导其如何识别早期症状和寻求适当干预。

    ◆推荐使用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dinburgh postnatal depression scale,EPDS)或9个条目的患者健康问卷(patient health questionnaire-9,PHQ-9)进行抑郁症筛查。

    ◆主张以综合、全程、分级、多学科协作诊疗,产科医师和精神科医师应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以保障孕产妇安全及胎儿安全为治疗原则,建立联合会诊及绿色转诊通道,共同致力于围产期抑郁症的早期识别及规范诊治,保障孕产妇的心理健康,避免孕产妇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治疗方法有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和其他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光疗等)。

    ◆轻度和中度围产期抑郁症,推荐结构化心理治疗作为一线治疗方法。

    重度围产期抑郁症者,建议转至精神专科就诊,推荐初始治疗采用抗抑郁药物。

    ◆重度围产期抑郁症的一线药物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包括舍曲林、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

    ——原文: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围产期抑郁症筛查与诊治专家共识[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1,56(8):521-527.DOI:10.3760/cma.j.cn112141-20210115-00022编辑 | 王泽宇责任编辑 | 左舒颖 审核 | 王丽《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21年17期第5版




来源:cmaxxdb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g4ODE3NA==&mid=2247539508&idx=4&sn=cfb349662918ad881b616e43f9d48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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