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会4家会员列入第一批宁波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陆李婷 2021-12-06

1.png

2.png

3.png

4.png


●     重点商标,是指在宁波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确需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

    我会于2021年11月建立品牌指导服务站,今后会加大引导力度,积极为我市模具机床创牌、用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下列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驰名商标;(二)属于单项冠军企业、“品字标”企业、出口名牌企业、老字号企业等所有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扶持商标、培育商标;(三)五年内被侵权两次以上,需要加强重点保护的注册商标;(四)其他需要重点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     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调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2020年5月,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2020年11月,宁波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上述意见均对包括商标专用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月,根据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宁波市局以构建商标专用权全链条大保护工作格局为出发点,结合本市商标保护工作实际,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海关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重点商标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