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疯狂赌狗竟致国家三有动物草兔面临威胁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12-10

2021年11月23日晚,在山东省济宁市嘉兴县的一个村子,有一辆货车正在卸货,绿会的志愿者们看到货框里是兔子,走上前去细看这些兔子都是活的野兔,立即向当地的森林公安部门反映。与此同时,志愿者向村民询问这些野兔的来源和用途,并发现村民家院子放置有摩托车、捕猎强光灯,还有养的11条猎狗。待民警赶到后,志愿者协助他们及时封锁现场并清查货框,经仔细清点,野兔共有35只,当晚迅速将其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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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野兔都是草兔,该物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在2020年9月30日,国家林草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中,明确对于草兔等45种野生动物要求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据志愿者介绍,当时村民声称这批野兔是先前从内蒙古订购的,当地人用它们来赌狗。村子附近有大型的赌狗场,白天不定期会进行赌狗,村民用猎狗比赛抓野兔的方式赌钱。将这些外地购买的活野兔放进赌狗场内,然后放出各家的猎狗,让猎狗们去追咬野兔,谁家的猎狗能抓住野兔,谁就可以赢钱。与村民了解:“一般都是村里的闲散人员养猎狗参加赌狗比赛,有时晚上还去会抓野兔。”

经志愿者明察暗访,发现赌狗现象在山东济宁、菏泽一带以及河北的部分县镇非常普遍,已蔚然成风。另外,也有村民晚上开着摩托车,头上带着强光灯,手里牵着猎狗,去抓野兔,抓来以后要么吃肉要么卖钱,野兔在当地一只可以卖到上百元,这种现象也及其普遍。当地有甚者将赌狗、抓野兔的时间、地点和事件等拍成视频公开到快手等APP上传播,影响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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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疯狂的赌狗事件不仅会造成山东、内蒙古地区野兔数量锐减,也破坏了区域生物的食物链、食物网,动物的世界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人为因素的干扰,严重威胁着山东、内蒙古地区的生态环境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司法实践中,对于野生动物的判定,主要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野生动物的定义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修正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四禁“中,禁用的工具,是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如地弓、地枪、大铁夹、大挑杆子、军用武器、机动车辆(追猎)等。禁用的方法,指禁止使用的足以损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办法,如投毒、爆炸、火攻、烟熏、掏窝、挖洞、拣蛋、夜间照明(行猎)等。

草兔是国家三有动物,而山东村民使用机动车辆、夜间照明等方式猎捕野兔,以及外购野兔进行赌狗的行为均已触犯法律。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活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18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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