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流程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9-24

  一、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2.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含30人)。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
  二、设立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三、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一次性补贴。(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四、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五、申请材料:
  六、申请时限:补贴对象应于每年6月底前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如遇节假日,截止时间为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七、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窗口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
  窗口电话:3361177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85457_1baa02.html#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