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工作者之家
  • 科技资讯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9-10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市不发):


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19〕14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新材料应用示范,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自2020年9月5日起施行。《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