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申报“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2-06-13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科协建家交友工作,提升“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的实施成效,组织人事部将开展“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总体标准研究、“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分类标准研究、“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创新模式研究等3个项目。具体通知如下:一、项目介绍结合“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对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总体标准、分类标准、创新模式开展基于实证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工作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二、申报资格(一)申报对象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重点面向省级科协或其所属单位、高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其中省级科协所属单位须在省级科协指导下开展项目工作。(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技和科协工作,了解科技类社会组织工作规律。3.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本项目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4.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中国科协关于项目和经费的管理规定,及组织人事部关于研究类课题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工作。5.同一家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任务。6.“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分类标准研究可接受联合申报,其他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由列第一位的申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自发布申报通知起至2022年6月21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6月15日15:00通过视频方式召开项目申报说明会(腾讯会议号:821-177-565),欢迎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参会。(二)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书》应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经项目申请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5份(其中1份为原件即可)以及盖章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见联系方式)。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发送至邮箱(见联系方式)。四、工作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成果,产出真实效益。3.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4.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五、评审程序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2.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3.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需要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承担单位。六、联系方式(一)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010-68532858(二)材料接收联系人:颛妍联系电话:010-86203831、18610649946邮箱:251366349@qq.com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附件: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总体标准、分类标准、创新模式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项目申报书3.综合评分标准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