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推荐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2-07-08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学会,各有关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于2022年底届满,经研究请示拟定于2022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召开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和《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换届方案》并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现提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十二届理事会组成原则1.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由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学会,行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造企业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学会会员组成。2.根据产业与学科结构、人员变动、地区和行业发展等新情况,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相对十一届理事会理事调整数量不少于1/3。3.十二届理事会理事中应有相当比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四分之三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十二届理事会组成应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相当比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40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4.十二届理事会将注重吸纳未曾担任学会理事,但热心并大力支持学会工作、积极参加学会活动的科技工作者。二、理事候选人基本条件具有一定代表性、权威性的学会会员;在农业装备领域有较长科技及管理工作经历或担任一定的科技领导职务,来自农业装备行业各类单位基层一线在职科技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在学术或科研上有成就、学风正派、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能够认真履行理事职责,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同等条件下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和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已连任两届学会理事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建议推荐为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十一届理事会期间不缴纳会费、从未或很少参加学会活动的理事,不再推荐为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同一个法人单位推荐的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人(无论何种推荐渠道)。三、推荐程序和要求请根据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组成原则、理事候选人条件和《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经认真研究、民主协商推荐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并填写《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将签字并盖章的纸质原件一式二份,于2022年8月1日前寄至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秘书处,同时将文件名为“学会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姓名”的Word版和签章完整的PDF版发至邮箱:csam@caams.org.cn。特别说明:推荐的学会十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亦为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但无需填写《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四、联系方式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6信箱(100083)联系人:高璇,13811247005,010-64880302张咸胜,13801181830,010-64883966E-mail:csam@caams.org.cn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2022年7月5日 中国农机学会49号-关于推荐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