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行为管理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2-07-15

为进一步依法依规规范各类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近日,黑龙江省林草局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行为管理的专项行动。 通知强调,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职责,采取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督导检查、“回头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管,做到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指导到位;重点涉险环节风险管控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到位;重大风险事故警示教育到位;应急演练组织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要对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场所等所有机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对行政许可审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安全生产条件、安防设施、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出生档案和个体数据记录、活体标记取得等事项进行全面核查、整顿,确保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活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障公众卫生健康和野生动物安全。 通知要求,针对规章制度不健全、设施条件简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性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在整改日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