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如何协同控烟工作?李艳芳:法律应对的三点建议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2-09-15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协同控烟工作,促进全国性和地方性控烟立法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助力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于8月31日上午召开了“环境保护协同控烟工作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艳芳在会上作主题发言,现将发言内容整理分享如下:


环境保护如何协同控烟工作?李艳芳:法律应对的三点建议·.jpg


我以前也说过,我刚参加工作就参加过烟草危害控制法起草工作,虽然这部法最终没有出台。今天听了各位老师的全面介绍,我的观点应该说与大家基本是一致的。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我是完全支持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室外的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还是室内公共场所,我认为都应该全面禁烟。所以,刚才绿会介绍他们对修改铁路法、公共场所卫生条例所提出来的关于禁烟的建议,我认为都是非常好的,我也非常支持。


之前,我们谈的基本上都是室内禁烟问题,不管是商场控烟也好,铁路机车的控烟也好,这都属于室内控烟问题。今天的会议主题是控烟如何与环保协同,实际上也就是说把控烟工作从室内推向了室外。从刚才各位老师的介绍过程中,了解到在室外吸烟,烟草的种植和生产过程,都会对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概括起来实际上是涉及到对土地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服务功能的影响、对大气和气候的影响、烟头垃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牵涉到烟草的生产,消费使用以及最后的排放问题,也就是说,其实是烟草全产业链都会对环境带来影响。我们如何从法律上去应对这些影响?特别是中国绿发会作为一个环境保护的组织,未来在控烟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过程中,在立法上可以做哪些工作?针对这个问题,我提一些看法。


第一,涉及到烟草行业关于烟草的种植??生产过程中,它可能对生态服务功能的影响,包括对土壤肥力的下降,对土壤的服务功能,也可能造成森林面积减少,以至于破坏影响到生物多样性。这个问题我觉得它实际上是一个产业发展的问题,这个问题跟国家的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基于经济的考虑,对烟草基本上采取比较容忍的态度,很多地方政府甚至把烟草作为一个本地方的支柱产业来发展。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需要国家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的阶段,也就是在最早最前的规划阶段,对烟草与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的考量。在国家未来的十五五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也需要提一些建议,就是说对烟草行业给环境包括公共健康带来的影响要加以关注,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烟草对环境和公共健康的危害问题。


第二,对大气和气候的影响。之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政策和文件,可能较少的考虑到吸烟的问题,也就是说吸烟排放的气体,到底是不是空气污染物,是什么空气污染物?是否排放温室气体,是什么温室气体?排放了多少,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暖有多大影响?因为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物的来源广泛,污染物众多,种类也繁多,在这个情况下需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实现在经济成本最低、效益最大化。比如说,我们在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我们在协同控制上主要抓能源行业,包括我们现在纳入碳减排、碳交易市场的企业可能都是排放的大户。所以在这种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对个人吸烟排放导致的大气污染以及温室气体进行摸底,看看它到底贡献了多少。如果说数量真的是非常大,我们要进行控制的话,是应该采取引导的办法,还是强制性办法,还是说我们在措施上既引导又强制?我觉得还是需要好好的研究一下。当然,单凭中国绿发会的研究力量肯定是有限的,像刚才老师讲,他们专门去研究吸烟对大气污染的影响,可能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我们未来提出恰当的建议能够提供决定性帮助。


第三,关于烟头的问题。显而易见,烟头其实它是固废,但是我们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里面肯定是没有考虑过烟头的问题。我刚才听大家讲,烟头的降解是非常困难的,可能含有有害成分,如果它是一种污染物的话,它到底是什么污染物,它是普通生活垃圾还是有害垃圾,还是类似于危险垃圾,还是属于别的类别?是不是我们需要对固废法修改过程中提出专门建议,我们在分类的时候,是不是有必要对烟头进行专门的类型化,我觉得可以通过固废法的修改来进行关注。


以上就是我从法律以及协同控制方面提出的一些看法,谢谢大家。


(本文内容根据现场发言整理,绿会融媒获授权发布。)


整理/Cherry 审/李艳芳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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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1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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