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李静想 2022-10-24

冀科协〔2022〕55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雄安新区发展改革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推进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强化全省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雄安新区发展改革局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雄安新区发展改革局作为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并按照推荐名额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2.评审。省科协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议确定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3.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协予以认定命名为2022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申报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同时,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指导基层科普典型做好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

2.严格把关。要坚持面向基层、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审核标准,重点推荐科普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基层单位。 

3.规范报送。各推荐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单位名单及排序、附件3及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和附件4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邮箱;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省科协科普部。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联 系 人:李  超

联系电话:0311-86698228  

电子邮箱:hebkxkpb2022@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73号(河北省科协科普部)

附件:

1.2022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2. 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3. 2022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4. 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信息统计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