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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2-03
来源:河北省林草局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1月30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控的通知》,决定自1月30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之前,采取十条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管控。
一、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外,一律停止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活动。
二、禁止一切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三、暂停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经审批许可的,暂停实施。
四、对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五、关闭全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关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萌宠园等参观场所,停止马戏团等一切与陆生野生动物有关的展演活动。
七、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野外巡护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随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严禁以救护收容名义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随意放生陆生野生动物。
九、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驯养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违法线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省林业和草原局线索举报电话:0311—66998000,88606872。
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文章转载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来源:cwcawx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U2OTkxOA==&mid=2650760654&idx=3&sn=49287e97b188b6a1a9b6f727997cce4b&chksm=be8e0e1f89f987099f7c8c91442e42c4cb90b37d951e2735fa455dbb23e35a62a8f6445ae54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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