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项目公示的通知

付旭阳 2022-12-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