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分会场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3-03-2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步伐,解决有色金属新材料行业“卡脖子”难题,促进有色金属新材料领域产学研相结合,助力地方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由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主办的“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拟定于2023年11月15~17日在广西南宁召开。 “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是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主办,多家从事有色金属行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协办的有色金属材料领域的重要学术会议,每年举办一次。大会宗旨是为国内外从事有色金属材料科学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专家、学者、教授、科技工作者、政府有关的管理部门领导、企业家及其它相关人员搭建一个国际交流平台,共享材料研究的最新成果,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并提高新材料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届大会以“协同创新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拟邀请行业内院士和知名材料专家学者、企业科技人员分别作大会报告和分会场报告。为进一步完善会议内容,按照大会管理办法,现启动分会申报工作,广泛征集分会场,恳请各单位积极参与,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范围 主要包含能源材料、环境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功能材料、材料基础研究等热点前沿领域。 二、分会场设立要求 本届会议拟设立约30个分会场,会议规模约1500人,具体要求如下: 1、分会场可自行设计主题,主题征文内容不宜宽泛,应相对集中,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沿性; 2、原则上每个分会场的主席不超过5人,且主席人选应尽可能选择本领域内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分会主席应尽可能全程参与分会场组织工作,并能尽量参加分会场现场学术交流; 3、分会场需尽可能多的邀请外籍专家、学者、企业科技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4、分会场联系人应有充足时间负责分会场组织、与组委会的沟通等工作; 5、分会场需组织≥4名的邀请报告人,≥10名的一般性口头报告且报告人应来自于≥4个不同的单位;其中企业报告数量不少于总报告数量的15%~20%; 6、分会场应积极配合组委会的相关工作,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论文摘要的评审以及会后论文评审等工作。 三、大会日程 2023年11月15日注册报到 2023年11月16日开幕式、大会报告、分会场交流 2023年11月17日分会场交流 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经费支持 大会经费采取统筹统支原则。 五、申请时间 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 nfsoc_icnfm@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贾怡明010-63971451/18210299272 尹普010-63971451/13601241299 邮箱:nfsoc_icnfm@163.com 传真:010-639653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00814 附件1: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分会场申请表 附件2:关于征集“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分会场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分会场的通知.pdf附件-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分会场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