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亲”“清”刍议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3-09-12

作者:中国经济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黄俭良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时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这为新时期正确处理政府和企业关系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

自从有了近代工商企业以来,政商关系就是处理政府和企业关系、尤其是政府和私人企业关系的永恒话题,政商关系是否和谐、有序,关系着经济是否繁荣、社会是否公平、政权是否稳定。清代末年爆发于四川、湖南、湖北和广东的保路运动是典型的政商关系冲突,最终导致辛亥革命,倾覆封建统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同区域的发展情况证明,政商关系健康和谐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快、后劲足、抗风险能力强,政商关系处理欠佳的地区,发展速度较为缓慢。

“亲”“清”是政商关系的最高境界,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是“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分工要明确。在一个高效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打造发展环境,企业做市场。政府推动提升公共服务与普惠服务水平,做社会有需要、但企业不愿做、做不好的事情,其他市场机制能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的“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界限清晰,互不相扰。“大道至简”,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党中央要求,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该简化的简化,同时大幅度取消和下放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发展减负护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诸多领域,尤其是以日用消费品为主的生产、销售领域,“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互不相扰,合作良好,人民满意度颇高,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极强。

二是政府同企业的关系要亲近、清白。政府和企业是一家,是命运共同体,政府要做到亲商、富商、安商。政府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坦荡真诚,同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真正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政府官员在和企业打交道时,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企业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这样,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也保护了政府干部。

新时代新征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新阶段,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仍需久久为功,多措并举,方能将“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