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毒理学会关于2015年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5-01-21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我学会已经正式启动2015年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作品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
  此次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为:中国毒理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省级毒理学会。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推荐院士候选人。本次不接受个人推荐。学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
(三)推荐单位确定报送人选和推选材料
  推荐单位确定被推选人后,须在1月28日前,将被推选人材料一套报送到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学会办公室),每个推荐单位最多推荐1名院士候选人。
(四)推荐单位组织同行评议
  各推荐单位组织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同行评议,三名专家评议结果均为同意,并提交签名的评议结果。
(五)被推选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由推荐单位签字的2015年中国毒理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推选简表1份(见附件);
  2.同行专家评议表1份(见附件);
  3.材料1、2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光盘1张。
  各推荐单位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荐提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2: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2015年中国毒理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推选简表
  附件4:同行专家评议表
 

联系方式:010-66932387、68187038
联系人:孔祥颖
 

中国毒理学会
2015年1月21日

来源:中国毒理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ntox.org/news-js.asp?id=712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