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政府支持对英国核电厂融资至关重要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3-13

来源: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

源: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编译自核子周刊,转载需注明出处。

2020年3月3日,在伦敦工业会议中,融资小组成员总结称,虽然小型堆(SMR)比大型反应堆更容易获得私营部门投资,但政府对初期项目的支持对吸引私有资本而言仍至关重要。


西班牙福能集团(FiRe Energy)常务董事、英国国际贸易部2020年英国民用核能展览会小组主席Fiona Reilly表示,由她牵头的核工业协会英国工作组已得出结论,即在英国及全球范围内为小型堆提供资金比为大型新反应堆融资更为容易。


然而,小组其他成员强调,为吸引私营投资商,政府融资必不可少,尤其对于首创项目,以及政府为私营部门针对新核电项目融资而提供的信贷担保。


国际保险公司英杰华集团(Aviva)基础设施负责人DarrylMurphy表示,在获得私营部门对核电厂建设项目投资方面,首个项目总是困难重重。


他指出,虽然为小型堆和大型反应堆提供资金并无本质区别,但小型堆项目可以更快实现目标。


Murphy称,私营部门投资界实际上类似于羊群,一旦看到一个项目成功交付,便会有机构资本不断流入。他还表示,克服挑战的关键是获得财政支持,成功部署首座反应堆,比如在长期未建设核电厂的国家建设一座大型反应堆或小型堆。


Murphy表示,在提供相关资金或至少提供信贷担保方面,政府可发挥作用。他指出,英国海上风力发电行业便是一个成功例子,虽然最初英国政府斥巨资为英国首台价格高昂的海上风力汽轮机提供支持,但此后建设成本迅速下降。

伦敦普华永道咨询公司(PWC)合伙人Richard Abadie在会议期间表示,如政府致力于建设核电项目,而私人融资无法迅速提供所需资金,那么政府应承担建设小型堆和大型反应堆的费用。


伦敦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合伙人Clare Burgess在会议中指出,对任何核电建设项目而言,建设风险显然是一大问题。她表示,英国政府目前正考虑在核电项目中采用管制基础(RAB)融资模式,该模式可通过风险分担方式规避建设成本超支风险。


RAB模式虽然在新项目建设方面获得英国核工业广泛支持,但具体实施也面临着延期。业界和政府均认为,相比欣克利角C(Hinkley Point C)核电厂所采用的差价合约(CfD)模式,RAB模式是英国实现新核电建设项目成本更低、速度更快的方法。


核电厂部署新模式


英国政府已表示,目前正改善法律框架,使该融资模式未来可用于核设施建设项目,但尚未给出具体时间表,且业内人士称,在议会批准该模式用于新核电项目融资前,可能还要再推迟2~3年。


根据RAB模式,英国能源监管机构——电力和燃气办公室(Ofgem)将为核电项目设定估算许可成本,并为投资商设定固定回报率。收益将使公司能够收回经批准成本,并获得支付建设融资的资本回报。英国零售电力消费者的支付款项将在建设及运营期间支付给建设核电厂的项目公司,建设期间的支付款项将随累计支出增加而增加。


相比之下,英格兰西部目前正兴建的欣克利角C核电厂项目通过CfD模式进行融资,执行价格为92.50英镑/MWh(约合120.66美元/MWh)。该执行价格实际上是核电厂所供电力的担保价格。据核电厂运营商EDF Energy消息称,欣克利角C核电厂首台机组计划于2025年投运。


批评人士则表示,鉴于近年来电力价格下跌,该项目执行价格显然过高。


Burgess认为,由于欣克利角C核电厂采用CfD模式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进而规避新核电建设若干关键政治风险以及电价风险,因此是一个成功案例。


然而,Reilly补充道,虽然CfD融资模式可能会继续用于英国新核电项目,但越来越有可能与RAB模式相结合,共同用于未来新核电项目。他强调,可同时采用两种模式。





来源:CERS-NEPC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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